那个时候,我们约定,大学老师的她拼命学习,争取被别的高校挖走,到时她提条件带上我。我拼命写作,争取在文学圈混出点名堂,然后带她离开我们生活的城市。然而,我们都太天真了,在我考上省会一家单位,还不等回去接她,她已经结婚了。当时,我不理解,甚至自己绝望的要自杀。多年过去,我只要一喝酒,喝醉的时候满脑子都是她。
以前不理解,现在理解了:一个真心爱你的女孩子,不怕你贫穷,不怕你没有玫瑰红,最怕的是孤单一个人生活在自己处处小心,一点也不喜欢的城市。如今的你,是否会在某个深夜哭醒,念念不忘那个你深爱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