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高二那年,在校外碰见隔壁班的二位女生被社会人缠着戏弄。当时虽然热血上涌,但看到对方有三人,就装作随便的样子,笑着喊对方师傅,说我们是一起的,想裹着二位女生回来。哪知对方正在兴头,不肯放人,对我骂骂咧咧,还动手推搡我。忍不住和他们动了手,可想而知,势单力薄,落得个挨打的地步。那二女生见状,拔腿跑了回来。我也寻个空隙赶紧逃跑,那三个紧追不舍,我脱身不得,发现旁边三轮车上有根棍子,就拿来左右开弓,打伤二人,跑了一个。后来他们家属找到学校,要求赔偿并处理我。一贯看我不上眼的班主任给我定性为校外斗殴,幸亏校长详细调查,加上有二位女生作证,就驳回了对的无理要求。还把我的名字登上校黑板报,让全校同学学习我的英雄事迹。挨了几拳头,总算换来学校给我唯一的褒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