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名女子因颈椎疼痛,花费 50 元挂号费前往医馆接受针灸治疗,先后完成四次治疗,合计花费 1868 元。
中午 11 点 30 分完成第四次针灸,在和朋友聚会过程中女子出现剧烈头痛,到下午 5 点,她从头顶摸出一根遗留的银针。女子联系医馆,对方致歉,提出为其提供三次免费治疗。
回到家中,女子左胳膊疼痛难忍,脱衣后又发现左肩还遗留一根银针。后续十多天,女子身体与精神状态变差,十日内体重下降十余斤,就医检查支出 2000 余元。
女子要求医馆承担医药费并赔偿 10000 元,医馆起初不愿承担医疗费用,仅愿意提供十次免费针灸,女子拒绝继续治疗,当事医生表示,银针遗忘未拔出,对健康没有影响,还能提升治疗效果。
这场争执后来进入《1818 黄金眼》的镜头。公开报道把地点指向杭州桐君堂国医馆环西店,也呈现了一个细节:张女士治疗时看不见头部、肩部和腰部用了多少根针,收针也未必由下针的周医生亲自完成。
周医生是主任中医师,退休后在该馆坐诊,主要从事针灸,接诊方向包括颈椎病和肩周炎。周医生回忆,张女士患有神经根性颈椎病,并伴有手麻。
最后一次治疗现场有人拍短视频,两名实习人员在旁学习,周医生边操作边讲解。张女士当时反而觉得这次更认真,没想到离馆前少了最后一道核对。
2026 年 4 月 15 日,张女士第一次接受治疗,付款记录显示治疗费 487.77 元,后面三次各 417.2 元,每次另收 50 元挂号费。前三次没有明显异常,问题发生在第四次。
第一根针被发现后,医馆表达歉意并提出免费治疗三次;第二根针出现后,方案增加到十次。张女士已经不敢继续,双方也从补做治疗谈到了费用和责任。
医馆负责人面对记者没有否认遗漏,明确承认针具是在治疗结束后忘记拔出。周医生解释,头皮针在特定方案中可以留置。
肩部针刺位置也较安全,但计划留针必须提前告知患者。这个前提很关键。事先说明的留针属于治疗安排,患者离馆后自行摸出两根针,性质完全不同。
类似问题在杭州并非第一次被公开报道。2015 年 7 月 16 日,小黄因长途驾车后疲惫,到方回春堂杭州下沙中医馆接受针灸。7 月 17 日准备洗头时,小黄从头顶取出一根约 10 厘米长的针。
医馆确认针具属于馆内,随后道歉、退费并作出补偿。杭州市中医院针灸科主任包烨华当时判断,该针可能斜刺在百会穴浅层,个案中未必造成严重后果,但漏拔针仍是不负责任的操作。
两起事件相隔十一年,关键不是针能不能多留一会,而是治疗是否按规范结束。浙江公开的普通针刺、头皮针护理服务规范要求。
操作前核对患者和针具,治疗中观察反应,起针后检查针数。患者俯卧、头发遮挡或衣物覆盖时,清点责任不能交给患者完成。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诊疗过错造成损害,医疗机构应承担相应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要求医务人员说明医疗措施和风险。
张女士后来到浙大一院接受处置,又在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做了头部、颈部和肩部检查,支出 2000 余元。医馆起初要求说明各项费用依据,双方一度僵持。
记者协调后,张女士的朋友与医馆负责人继续核算治疗费、检查费及其他损失。医馆最终同意一次性支付 9000 元。这个数额由双方协商调解形成,并非法院判决。
针灸作为中国传统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2010 年已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保护这项传统技艺,不能把遗漏解释成增效,而要做到下针有记录,收针有核对,患者离开前有确认。
信源:浙江 1818 黄金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