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议主要时段是在治平二年(1065)四月—治平三年(1066)正月,这是北宋中期空前激烈的礼法大辩论。
英宗是仁宗养子,他想要尊崇亲生父亲濮安懿王,韩琦、欧阳修等宰辅主张可称“皇考”。
吕诲、范纯仁、吕大防等台御史坚守礼法,坚持只能称“皇伯”,认为宰辅破坏大宗传承秩序。
双方反复上书辩论长达数月。后来曹太后出手手诏,认可“称亲”,等于朝廷采纳中书(韩琦、欧阳修)的主张。
台谏群体全线落败。
吕诲等人自知谏言无望,采取宋代台谏典型抗争方式:纳告待罪。
治平二年(1065)四月—治平三年(1066)正月
吕诲缴还告敕、宣言“与辅臣势难两立”。
官家不愿承担驱逐言官的名声,将敕书退回,试图缓和局面。
英宗传令閤门司,把敕书送还给他们,不准他们辞官。
吕诲等人再度上奏,坚决请求解除职务,并且直言:我们与当朝宰辅,情势难以共存。
英宗以此询问宰辅,欧阳修从容回奏:【御史自认难以并存,如果臣等有罪,应当留下御史。】
话语看似退让,实则把抉择抛给君主,最终英宗决断,将吕诲、范纯仁、吕大防全部贬出京师。
欧阳修《濮议》四卷(收录于《欧阳文忠公集》),是宰辅一方完整申辩文字。吕诲、范纯仁奏疏收录于《宋名臣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