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梵体育网

“色字头上一把刀!”江苏盐城,一外地姑娘来旅游,突发不适进了社区医院。谁知,接诊

“色字头上一把刀!”江苏盐城,一外地姑娘来旅游,突发不适进了社区医院。谁知,接诊男医生问诊时言语暧昧,还私加微信,发来“那是因为遇到你”“什么时候能出来”这类话,甚至暗示可以出价。姑娘只回了一句“我不约”,随后投诉。卫健单位回应称:“涉事医生已被处理。”可怎么处理的?不清楚。有记者拨通社区医院电话,听筒里只有忙音和空号。一次寻常看病,为何变成一场说不清的骚扰?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据悉,有一位年轻女子从外地来到盐城,或许是出差,或许是短暂逃离城市喧嚣的背包客。
 
旅游期间,这位女游客突感身体不适,可能是急性肠胃炎,也可能是旅途劳顿引发的旧疾。她通过导航找到了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就是本地人口中的“五星卫生院”。
 
在挂号窗口,她挂了内科,接诊的是一位杨姓医生,男性,看上去经验尚可。诊室里,白大褂、听诊器、消毒水的气味,一切都是正规医院该有的样子。
 
杨医生问诊、查体,或许在询问病史、生活习惯时,话语间夹杂了几句超出常规医学问询的“关心”,言语有些暧昧和轻浮。
 
不幸的是,对这位身处异乡、身体虚弱、心理防线较低的女游客而言,后者的感受占了上风。她感到不适,但出于对医生的职业信任,她暂时按下了心中的疑虑,拿药离开。
 
如果诊疗止于诊室,这不过是医患沟通中一次令人不快的微小摩擦。但事情在就诊结束后迅速变质。
 
不知是杨医生在挂号系统或病历本上获取了患者的联系方式,还是以回访病情为由添加了微信,总之,两人在就诊结束后建立了诊室外的线上联系。
 
据这位女游客称,杨医生向自己发去诸如“那是因为遇到了你”这样充满暗示性的话语,并在明知对方是刚接诊过的外地游客、存在事实上的医患关系的情况下,主动询问对方“你一般什么时间段出得来啊”。
 
这显然已超出正常的医嘱提醒或病情随访范畴。更令人侧目的是,据称杨医生还提出了具体的邀约,言语轻浮,甚至被指涉及金钱交易层面的试探。
 
而女方的回应干脆利落,只有三个字:“我不约。”
 
在她看来,这位白天穿着白大褂、看似救死扶伤的医者,在脱下那层职业身份后,竟将诊疗过程中获取的联系方式当作搭讪工具,她感到的不仅是冒犯,更是一种被职业身份欺骗后的愤怒,以及对医卫行业职业操守的深切怀疑。
 
女游客没有选择沉默,向主管单位进行了投诉,还在网上发布了此事。
 
8月4日下午,有记者致区卫健单位,工作人员的回应极其简短:涉事医生已被医院处理。至于处理是停职、调岗、扣罚绩效还是党内警告,是否有公开通报以儆效尤,工作人员表示需向医院了解后再回复。
 
同时,记者试图联系五星卫生院,多个电话为空号,一部座机无人接听。
 
有人说,白大褂是信任的象征,不是为所欲为的通行证。医生被称作天使,本应尽职尽责。可涉事医生利用患者信赖行骚扰之事,愧对职业、更愧对良心。这样的行为若不彻底查处、严惩,何谈以儆效尤?
 
也有人说,这算什么处理?“已处理”仨字就把人打发了?处理结果是停职、罚款还是吊销执照,倒是说清楚啊!
 
从法律角度,杨医生的行为该如何评价?杨医生及所在社区医院是否要担责?
 
《医师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树立敬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救治患者……
 
杨医生将诊疗关系异化为骚 扰邀约,显然背离职业道德及医师职责的义务,而其利用利用职务之便获取患者信息,并实施骚扰的行为,已经违反了诊疗规范。
 
若查实,结合《医师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卫健单位可据此给予警告,最高3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甚至可以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与此同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五)多次发送……侮辱、恐吓等信息或者采取滋扰、纠缠、跟踪等方法,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就本案而言,女游客并无提及杨医生的骚扰次数,如果查实杨医生存在多次、反复发送骚扰信息,影响到了女游客的日常生活的,则构成了治安违法。
 
若调查发现杨医生并非初犯,或存在针对其他患者的类似行为,则可依法认定“多次”,此时公安机关即可作出拘留、罚款等治安处罚。
 
此外,《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杨医生系在诊疗职务过程中获取患者联系方式并建立信赖关系,后续骚扰行为利用了这一职务便利,对女游客造成了损害,构成了侵权责任。
 
这意味着,五星卫生院作为用人单位可能需承担替代赔偿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