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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路军老兵和平年代遇害,凶手仅判十年,郑维山拍案:我要和他们打官司 1983

西路军老兵和平年代遇害,凶手仅判十年,郑维山拍案:我要和他们打官司

1983年,兰州军区司令员郑维山得知了一个令他愤慨的情况,一名西路军老兵在医院看大门时,被一个陌生人无故打死,而凶手仅被判刑10年。他不禁拍案而起:“我要和他们打官司!”

郑维山拍完桌子,办公室里那股子闷气还没散。他走到窗前,盯着外头光秃秃的树杈看了好一阵。转过身,对还站着的秘书说:“去,把侯玉春同志的档案,能找到的都找来。还有,打听清楚他老家还有没有亲人。”

秘书应声出去。郑维山坐回椅子,从抽屉里摸出盒烟,抽出一根,又塞了回去。他想起一九三七年那个冬天,风跟刀子似的。倪家营子打到最后,没吃没喝,子弹也快没了。一个班里十二个人,天亮就剩五个。撤进祁连山,雪没到小腿肚子,走一步喘三口。路上看见冻硬了的战友,只能扒点雪盖盖脸。能活着走出山的,身上都背着好几条命。

下午,法律顾问老李来了。是个戴眼镜的转业干部,说话慢,做事稳。他把案卷仔细看了两遍,抬起头:“司令员,从法律条文上看,一审量刑是偏轻。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起刑就不止十年。关键是定性。”

老李的话,戳中了这桩案子最核心的症结。一审审理的时候,并没有认定凶手是蓄意故意伤害致死,而是做了偏向于过失的定性,才有了十年有期徒刑这个判决结果。也正是这份判决,让亲历过西路军血战的郑维山满心愤懑。侯玉春不是普通百姓,他是红五军的老战士,当年跟着大部队西渡黄河,在河西走廊经历过九死一生的厮杀,枪林弹雨都没能夺走他的性命,却在和平年代,因为值守劝阻闹事人员,惨死在医院门口。

西路军失败之后,大量战士流落在西北各地。受制于当时复杂的历史条件,不少失散的老兵没法完整证明自己的红军身份,得不到相应的待遇,只能靠着打零工、做临时工勉强糊口,侯玉春就是其中一员。他隐姓埋名在兰州的医院当门卫,守着一份微薄收入,安分守己过日子,谁也不曾想到,劫难会突如其来降临。

郑维山自己便是西路军的幸存者,倪家营子的血战、祁连山的严寒,是刻在他骨子里的记忆。当年战斗打散,他头部负伤,九死一生才辗转回到延安。所以他比谁都清楚,这些从死人堆爬出来的老兵,每一条性命都来之不易。战友没有倒在马家军的刀枪之下,反倒在安稳的和平岁月白白送命,还得到这样一个轻判结果,于情于理,他都无法接受。

可即便身居兰州军区司令员高位,郑维山也没有想用权势去干预司法判决。他很清楚,想要翻案,不能只靠一腔义愤,必须拿证据说话。他安排人完整收集侯玉春的参战履历,走访家属、现场证人,把案发全过程、老兵的生平经历全部整理成详实材料,同时向甘肃相关司法部门正式提出,请求对案件进行复查重审。

家属此前四处申诉,却屡屡碰壁,甚至有人觉得,一个看门临时工,没必要大动干戈。郑维山得知这些情况之后,心里更加沉重,他要争取的,不单单是侯玉春一个人的公道,更是要给无数被历史埋没的西路军失散老兵争一份该有的尊严。

材料全部整理完毕,郑维山还把这桩案子连同西路军失散人员的现实处境,向上如实反映。在多方推动之下,案件获准重新开庭审理。法庭重新梳理人证物证,推翻原先的定性,认定凶手属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量刑得到改判,家属也拿到相应民事赔偿,迟到的正义终于落到这位牺牲老兵的身上。

案子结束,郑维山没有就此停下。借着侯玉春一案暴露出来的现实问题,他持续为西路军老战士奔走呼吁,推动相关部门重新甄别确认大批失散老兵的革命身份,落实生活补助与优抚政策,让许许多多和侯玉春有着相似遭遇的老兵,晚年能够得到应有的善待。

战场上,郑维山是敢打敢冲的猛将;和平时期,他依旧记得那些留在河西戈壁的战友,惦记着幸存老兵的冷暖。真正的军人,从来不止懂得冲锋陷阵,更懂得守护那些曾为国家拼过命的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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