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岛上的灯塔,为什么中日闹得再凶我们也不拆?不是不敢,是不能!一旦拆了那座塔,等于亲手点燃了中日最危险的引信。
东海的浪不讲客气,岛上的灯塔也不懂外交。它只是杵在那里,却总能让舆论场冒火。有人觉得,既然钓鱼岛是中国固有领土,派人登岛把塔拆了,不就干脆利落吗?可大国博弈不是拆违现场,扳手刚响,扩音器、摄像机和军舰雷达可能一起开工。
这座灯塔并非普通航标。一九七八年,日本右翼团体日本青年社登上钓鱼岛设置灯塔,企图用民间动作制造所谓实际管辖的假象。二〇〇五年,日方又将灯塔纳入政府管理。中国外交部当时明确指出,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固有领土,日方任何单方面行动都是非法和无效的。
灯塔能发光,却发不出产权证。领土主权取决于历史、法理和国家实践,不是谁先搬来几根钢架,谁就能把岛装进口袋。二〇一二年,中国政府公布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点基线,并向联合国秘书长交存坐标表和海图。法律文件落下的是国家印章,比右翼团体钉下的螺丝硬得多。
为何不直接拆?标题里的不能,说到底是不能按照对方设计好的剧本行动。登岛拆塔不是拎把钳子去修路灯,需要人员、船只、警戒和持续保障。日方若派船阻拦,现场就可能由海上执法对峙升级为高烈度冲突。拆迁队未必先到,舆论队伍大概已经架好机位。
日方最希望看到的,恰恰可能是中方先做出容易被歪曲的动作。到那时,非法设置灯塔的历史会被悄悄塞进抽屉,所谓设施遭破坏却会被摆到聚光灯下。中国原本清晰的主权立场,反而要花费更多精力拆解对方的话术。为了拔掉一根钢架,送给对方一整套宣传材料,这买卖显然不划算。
风险还不止舆论。二〇二五年美日领导人联合声明再次声称,美日安保条约第五条适用于钓鱼岛。中方随即重申,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固有领土,反对美日有关错误言行。
该条约并不意味着一有摩擦就会自动开战,但日方可能借突发事件推动外部力量介入。一旦船只碰撞、人员受伤或者现场出现武力使用,危机管理的难度就会陡然增加。一座塔不值几个战略筹码,却可能被包装成扩大军事介入的理由。
因此,不拆不等于不管,更不等于退让。中国采取的是依法巡航、持续管控、随时处置的办法。中国海警公布的资料显示,海警法施行五年来共组织钓鱼岛领海巡航一百三十四次,二〇二五年巡航天数达到三百五十七天。这个节奏不是偶尔来海上打卡,而是用稳定存在告诉日方,钓鱼岛海域不是可以随意闯入的后院。
二〇二六年以来,执法行动仍在延续。三月、四月和五月,中国海警先后依法管控并警告驱离非法进入钓鱼岛领海的日本船只。四月,一艘中国台湾籍渔船在黄尾屿东北海域失火,正在执行任务的中国海警舰艇赶赴现场灭火搜救。
维权时寸步不让,遇险时全力救人,这比围着灯塔演一场拆除秀更能体现主权、能力与责任。主权并非只有强硬喊话,还包括谁能长期巡航、谁能依法执法、谁能在海上危急关头救起同胞。
截至二〇二六年七月,相关行动没有停步。七月七日,外交部再次强调,中方科考船在钓鱼岛周边海域活动正当合法、无可非议。七月二十三日,中国海警横沙舰编队继续在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内维权巡航。
灯塔还在那里,海上的主动权却不是靠灯光决定,而是靠法律、执法力量和长期行动来塑造。一盏灯再亮,也照不出一张合法的日本领土证明。
真正高明的较量,不是看谁先把桌子拍响,而是看谁能把节奏掌握得更稳。拆塔能带来一时痛快,却可能给日本右翼势力提供炒作空间,也可能让外部势力找到插手借口。中国保持克制,并非缺少能力,而是不愿把主动权交给挑衅者。
钓鱼岛是中国固有领土,这一事实不会因一座灯塔改变。那座塔越被日方赋予政治含义,越说明其错误主张需要借道具撑场。中国则以领海基线、常态巡航、依法驱离和海上救援不断充实主权实践,既坚决维护国家领土完整,也尽力避免局势失控。
能拆掉一座塔,体现的是手段;不被一座塔牵着走,体现的是定力。真正需要熄灭的,不是塔顶那盏小灯,而是日本右翼借题生事的火苗。
待条件、时机和方式完全掌握在中国手中,如何处置自然由中国决定。眼下最重要的,是让那座灯塔即便亮着,也照不出日方想要的主权幻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