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的一场换亲,让她嫁给了比自己大10岁、后来失去性功能的聂某。28年后,她花了6000块钱,请亲哥哥实施了犯罪。
1982 年,年仅 15 岁的陈爱英,在父母安排下开启了被捆绑一生的婚姻,两家达成协议,陈爱英的哥哥迎娶聂家女子,作为交换,陈爱英必须嫁给年长自己十岁的聂国强。
没有人询问少女的想法,在长辈眼中,儿女婚事维系家族利益,个人意愿无足轻重,即便满心抗拒,在家人轮番劝说之下,她最终走进聂家,和没有感情基础的丈夫一同生活,先后养育一儿一女。
日子勉强维持数年,裂痕在 1990 年彻底爆发,聂国强患病出现生理障碍,夫妻之间彻底失去亲密联结,婚姻只剩下空洞外壳。
陈爱英渴望结束这段煎熬的关系,主动提出离婚,可前路处处是壁垒,丈夫不愿解除婚约,他担心一旦二人分开,换亲形成的平衡崩塌,妹妹的婚姻也随之破碎;娘家更是强烈反对,老一辈根深蒂固的观念里,女儿提出离婚,就是毁掉兄长的家庭,是不能谅解的过错。
一边是不愿放手的丈夫,一边是拒绝撑腰的原生家庭,陈爱英深陷孤立无援的困境,长久压抑之下,内心不断失衡,她开始在外结识异性,原本矛盾重重的家庭,变得更加岌岌可危。
从九十年代末开始,一个极端想法长久盘踞在她心头,她找到有盗窃前科、性格冲动的三哥陈术芳,想要借助兄长摆脱困境,只是出于对杀人重罪的畏惧,陈术芳迟迟没有行动,危险的计划被搁置多年。
时间来到 2010 年,陈术芳与聂国强发生冲突,恰逢手头拮据,陈爱英抓住时机,以六千元酬劳劝说兄长动手,双方达成约定后,陈爱英精心布局,借赴兄长家中做客留宿,刻意制造不在场假象。
当晚,陈术芳带着酒登门拜访,趁聂国强放松戒备,在二楼阳台用铁锤袭击对方,作案后伪造失足坠楼的假象。
案发不久,警方快速侦破案件,兄妹二人全部落网,法院审理作出判决,直接行凶的陈术芳判处死刑,策划整件案件的陈爱英,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很多人看完案件,很容易简单贴上 “狠心女子” 的标签,可拨开层层表象就能看见,悲剧的种子早在换亲那一刻就已经埋下。
换亲陋习本质上把女性当成交换商品,忽视婚姻自由与人的情感需求,当年虽然法律早已规定婚姻自主,但闭塞乡村的世俗规矩、家族捆绑观念,往往比法条更加沉重。
但我们必须厘清一件事:命运被困不等于可以践踏法律,纵使陈爱英承受数十年婚姻煎熬,有无数委屈与绝望,杀人永远不是解决困境的出路。
想要挣脱不幸婚姻,离婚、寻求基层组织调解,都是合法可行的道路,极端暴力只会制造更多伤痛。
这段横跨 28 年的悲剧也在提醒所有人,陈旧陋习会困住普通人的人生,而突破苦难的底线,永远不能是犯罪,世俗枷锁带来的痛苦值得共情,但任何困境,都不能成为剥夺他人生命的理由。[YE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