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冲动了!”山东聊城,一位女老师在备孕期间看见男友抽烟,便以影响生育为由强行抢夺,但遭到了男友的呵斥。二人回到家后,女老师上前质问男友,但男友不肯认错,这把女老师气得和男友打了起来。因为打不过,女老师打电话给男友的母亲告状,之后再次与男友发生争执,甚至拿起一个平底锅就往男友头上砸了一下。男友的情绪彻底爆发,将女老师的头按在厨房操作台上。谁知女老师手触碰到了一把水果刀,她直接拿起对着男友连捅数刀,致男友身受重伤。虽然女老师有叫救护车,但男友还是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女老师坚称自己是正当防卫,是被男友暴力殴打后的反击,但法院并未支持。
据悉,28岁女老师刘某是一名小学美术老师,在2024年经亲友介绍认识了男友张某,二人相处融洽,很快便定下了婚事。
2025年10月份,二人举行了一个订婚仪式,并正式开始同居,同时开始了备孕。
12月12日傍晚,刘某陪着张某和一众好友聚餐,席间张某频频举杯,喝下大量白酒,整个人处于重度醉酒状态。
聚餐结束后,二人骑电动车回家。到家楼下时,张某忍不住拿出电子烟吸了几口,这让刘某瞬间心头火气翻涌,她认为张某抽烟会影响备孕,于是上前抢夺电子烟,却被醉酒的张某一把推开。
委屈又愤怒的刘某独自快步先上楼回家,没过多久,吸完烟的张某推门进屋,二人刚见面就爆发激烈口角,互相推搡拉扯。
然而拉扯暂停后,刘某没有选择冷静缓和关系,反倒先后拨通自己母亲和张某母亲的电话倾诉委屈,试图让长辈介入评判对错。
在挂断两通电话后,积压的怒火丝毫没有消散,刘某冲进厨房,抓起平底锅,狠狠砸在张某的头部,这一击打行为彻底让张某的怒火爆发。
张某当即抓住刘某衣领,将她强行拖拽进厨房,狠狠按压在操作台边缘,还对她掐脖子、扇耳光。
刘某情急之下,伸手摸到刀架上的水果刀。而张某察觉危险,当即松开手向后退开。但刘某依旧攥紧水果刀,朝着张某左胸位置狠狠连续捅刺两刀。张某当场失去行动能力,倒在了地上。
这下刘某慌了,立即拿出手机拨打120急救,还脱下身上衣物死死按压伤口试图止血。在陪同张某赶往医院抢救的途中,她主动拨打110投案自首,到案后完整坦白了持刀伤人的全过程。
刘某的母亲事后透露,刘某身上有29处伤痕,光是颈部就有14处,掐压留下的皮下出血与擦伤足以证明当时张某下手也不轻。
后经鉴定,张某血液酒精浓度高达225.8mg/100ml,死因是心脏破裂死亡。刘某身上多处擦伤、掐痕,仅构成轻微伤。
案发后,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刘某提起公诉,建议法院判处其无期徒刑以上刑罚。
然而张某的父母悲痛万分,坚持要求判处刘某死刑,并提出168万余元民事赔偿。
刘某的辩护律师主张特殊正当防卫,认为刘某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但是张某一方反驳称:此次矛盾是由刘某主动引发,是她先持平底锅击打张某头部激化了冲突,事后刻意隐瞒关键细节,不能认定自首。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发现刘某持刀后,已经立即停止侵害、后退避让,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可刘某依旧主动持刀捅刺,这应超出了防卫范畴,检察机关定性为故意伤害,没有问题。
不过,刘某没有提前预谋杀人的主观意图,事后全力救人、主动自首,依法应当从轻处罚。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需赔偿张某家属56324.99 元,驳回其余赔偿诉求。
判决下达后,刘某的母亲认为死缓量刑太重,无法接受。
事发后,刘某的母亲还向张某父母下跪赔罪,可张某的家人伤痛难平,不打算谅解。
目前,刘某已经提起上诉。
1、为何法院不认定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的硬性核心前提是不法侵害必须正在持续进行。
本案中,张某看见刘某拿刀后立刻松手后退,殴打、压制行为完全停止,人身危险已经消失。
此时刘某再主动持刀捅人,属于事后报复,不符合防卫时间要求。
同时,此次冲突是刘某率先持平底锅击打张某头部升级,属于双方持续互殴,不能单独截取后半段对方动手的片段认定自卫。
况且刘某仅为轻微伤,张某徒手殴打未达到“严重危及生命的行凶”,无法适用无限特殊防卫权。
2、为何定故意伤害罪而非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罪,追求对方死亡的结果,故意伤害仅为伤害身体。
刘某是临时冲动持刀,事前无预谋,看见张某流血后立刻急救、主动报警,能证明她并不希望张某死亡,因此定性故意伤害更为准确。
3、为何判死缓,而非死刑立即执行?
故意伤害致死可判处死刑,但本案存在多项法定从轻情节。
刘某在案发后积极抢救伤者、主动投案如实供述构成自首。
被害人张某醉酒施暴,对矛盾激化存在一定过错,所以定死缓更为准确。
最后,冲动是魔鬼,小情侣俩人就为一支电子烟,搞得两个家庭一辈子活在痛苦里,教训实在太沉重了,所以情绪管理应当成为成年人的必修课。
对于本案,您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