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岁幼童无人看管露宿街头险象环生,父亲摆烂弃养只知打游戏,还配拥有监护权吗?
8月4日,广东茂名高州有关部门对4岁男童深夜睡街头一事作出最新回应,称经核查系监护人疏于管护,民政、妇联等多部门已介入处置,正帮助孩子父亲解决就业、改善生活环境。
孩子暂时安全了。但有个问题藏在“介入”两个字背后,很少有人追问。
8月2日晚,茂名高州新垌镇有位4岁小男孩被志愿者发现独自在村里晃荡,困了就倒在路边空地睡下,身上衣服脏兮兮的,手腕还有烫伤的痕迹。隔天当地政府透露,孩子母亲生下他后再无音讯,父亲长期撒手不管。80岁的爷爷卧病在床,家里原先领着低保,可因孩子父亲正当壮年、具备劳动能力,这笔补助就被取消了。志愿者还提到,孩子爸爸才二十出头,整日打游戏不干活,家里堆满垃圾,孩子是待不住才往外跑。
眼下孩子被送到了镇政府临时监护站安顿。可“临时”这两个字,能撑多久呢?
不少人都在问,法律不是写明了可以剥夺不称职父母的监护权吗,为啥不拿这个父亲开刀?
按照《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要是“撂挑子不干,让孩子陷入危险境地”,有关方面就能申请撤销其监护资格。
有权申请的人很多,村委会、学校、妇联、民政部门都可以。
但请注意这个措辞:“可以”申请,不是“必须”申请。
村委会离这个孩子最近,但村委会既没有专业的法律能力,也没有足够的动力去启动一个司法程序。妇联、学校同样面临“发现了问题但不知道怎么做”的困境。民政部门确实有责任,但法律规定的触发条件是“其他组织未及时申请”,也就是说,民政部门可以等别人先动。
换句话说,法律把启动程序的权利给了很多人,却没有把启动程序的义务明确给任何一个人。
志愿者把事捅出来了,媒体也报了,政府也上手管了。可“管了”跟“走司法程序”压根不是一回事。临时安顿能解决今晚住哪儿,但想真正扭转这孩子的生活轨迹,必须得有人去法院递状子、拿证据、把整套特别程序走完。这事,谁能挑头?
基层政府卡在两头难受,管得太狠怕被扣上“拆人家”的帽子,放手不管又怕闹出更大的祸。镇政府工作人员直言“情况比较复杂”,后续安排还在“商量着来”。这话听着轻巧,可一个4岁娃的将来,就悬在这两个字上头。
制度有缝可以挑,当爹的不像样也可以骂。可谁也没法否认,这孩子的一日三餐、睡觉盖被,没有谁能分分秒秒盯着。7月28日凌晨4点39分,他还在村道上晃荡。那段画面被拍下来了,可之前多少个大半夜没被拍下来?往后呢?他爸就算被安排上了班,就一定能放下游戏机吗?亲戚说愿意搭把手,但说白了他们没有义务,况且“搭把手”跟“真兜底”中间还隔着距离。
我们急也好,骂也好。夜深人静的时候,那个4岁的孩子身边有没有人,这个问题,没有人能给出确定的答案。
撤销监护权需要有人去法院起诉。村委会敢告村民吗?镇政府有这个法务能力吗?邻居愿意蹚这趟浑水吗?如果一个4岁孩子的命运卡在“没人起诉”上,这个漏洞谁来补?
参考链接:
新京报. 揪心!茂名4岁男童无人照料深夜睡街头,当地:多部门已介入. 2026-0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