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汝明回忆 冯玉祥将军治军 之兵舍规则
冯在平时练兵时,订立有各种规则,通令全军遵照施行,这里只举兵舍规则为例。兵舍规则有“十二不准”和“十二要”。
十二不准是:
一、不准大声喧哗;
二、不准弹唱词曲;
三、不准酗酒赌博;
四、不准吸烟吸毒;
五、不准结盟立会;
六、不准打架斗殴;
七、不准随便睡卧;
八、不准擅自外出;
九、不准涂抹墙壁;
十、不准乱钉桩橛;
十一、不准随地吐痰;
十二、不准偷看淫书。
十二要是:
一要服从命令;
二要尊敬上级;
三要和睦同伍;
四要互相帮助;
五要遵守制度;
六要严守纪律;
七要保持整洁;
八要保持静肃;
九要注重公德;
十要爱惜公物;
十一要讲究卫生;
十二要努力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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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桩橛(jué)
橛:木字旁,指短木桩、木楔、木钉。桩橛就是用来固定、拴东西的小木桩、木橛子。
不准乱钉桩橛
1. 字面含义
不允许士兵在营房墙壁、房柱、门窗、地面随便钉木橛、小木桩。
2. 冯玉祥定下这条规矩的两层原因
① 保护营房公有建筑
营房属于全军公物,墙体木板、土坯墙面、梁柱都经不起随意钉凿。到处钉橛会打裂木构件、凿坏墙面,营房破损速度极快,增加大量修缮开支,对应十二要里“爱惜公物”。
② 统一内务,维持整齐划一
西北军内务标准极其严苛,枪支、背包、衣物、绳索都有统一制式的固定架、预设挂钩。士兵私自钉木橛挂行李、拴皮带、拴牲口绳索,会让屋内墙面坑洼杂乱,破坏全军统一规整的营房风貌。
补充配套规则
这条和第九条「不准涂抹墙壁」是配套条款,一个管墙面乱刻乱画,一个管墙体乱钉乱凿,双管齐下保护营房设施。
冯玉祥
军营规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