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把骨灰撒进海里,大连补400元,有人反交500元。
大连海葬,船费、保险、骨灰容器和集体仪式全部免费,家属办完手续,还能领400元奖励。
沈阳连往返车船、食宿都包了,每份骨灰再补600元。
可另一名家属送亲人海葬,却被要求交500元。工作人员口头解释,这笔钱叫“海域使用费”,等家属拿到收据,项目栏只有两个字:
“其他”。
同样把骨灰撒进海里,为什么有人领补贴,有人反而先交钱?
这500元到底是什么钱?
大连市民政局2025年发布的公告写得很清楚。
大连户籍逝者参加公益海葬,每份骨灰可以有3名家属随行。租船、保险、可降解骨灰容器、鲜花和集体礼仪都不收费,家属完成海葬后,还能领取400元奖励。
沈阳的政策更细。
沈阳户籍逝者参加统一海葬,每份骨灰可以有3人以内随行。车船、食宿、保险、海葬用品和礼仪费用由政策承担,家属还能获得600元补贴。
石家庄没有全部免费。
当地每具海葬骨灰补助2000元,但骨灰代撒和家属随行产生的部分费用,需要个人承担。承办机构可以收费,不过文件同时要求,相关费用按照成本价格收取。
三个地方,办法不一样。
大连和沈阳用财政承担大部分费用,石家庄允许部分项目由个人支付。可三地政策都绕不开一件事:
收什么钱,必须写清楚。
“海域使用费”这个名字,听上去像是国家规定的费用。
国家法律里确实有一个项目叫“海域使用金”,但这笔钱主要针对取得海域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养殖场长期占用一片海域,港口建设使用岸线,海上工程需要固定区域,这些项目可能需要依法缴纳海域使用金。
普通家属参加一次海葬,坐船到指定地点,把骨灰撒入海中,并不会因此取得一片海域的使用权。
家属也不会因为站在船上撒了一次骨灰,就自动变成海域使用金的缴费人。
海葬当然可能产生费用。
船要烧油,人员要工作,家属还可能选择包船、增加随行人数、指定时间或者举行单独仪式。这些服务不在当地公益海葬范围内,承办单位可以按照规定收费。
可船费就该写船费。
保险费就该写保险费。
礼仪服务费也该写明服务内容。
工作人员不能口头告诉家属,这500元是“海域使用费”,开出的收据却只写“其他”,再让家属自己回去猜钱花到了哪里。
目前公开信息里,这件事没有明确发生地区,也没有完整票据和当地部门回应。
可收据只写“其他”,确实无法证明收费有依据。
202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和财政部已经明确要求,各地建立殡葬服务收费目录,列清项目、标准和具体服务内容。
目录之外,不得收费。
没有提前公示,也不得临时加价。
这意味着,家属遇到类似情况,不需要先和工作人员争吵,只要问清四件事:
谁收的钱,收的是什么项目,依据哪份文件,为什么收据没有写明。
收款方如果说这是政府收费,就应该拿出收费文件和正规非税票据。
收款方如果是海葬公司或者船务单位,就应该提供价目表、服务合同和收费明细。
对方如果什么都拿不出来,只反复说“大家都交”“出海就得交”,家属完全可以向当地民政、市场监管、发展改革或税务部门核实。
500元不算一笔天价。
可家属抱着骨灰盒站在窗口时,很难转身离开,也很难当场追着工作人员查完所有文件。
工作人员让交钱,很多人只能先交。
因为他们当天最重要的事,不是争这500元,而是把亲人的最后一程送完。
正因为这笔钱收在这个时候,收款单位更应该把每一个项目写清楚。
当地政策规定免费,符合条件的家属就不该被另立名目收费。
家属选择了额外服务,机构可以依法收钱,但必须提前告知价格和内容。
一张只写“其他”的收据,不能证明这500元一定违法。
它也不能让家属明白,自己送亲人最后一程,到底为哪项服务付了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