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沁源,三个辅警最喜欢加班,因为他们加班可以捞油水,他们经常下班后都会私自去设卡查酒驾,主动提出可以私了,最后因为一个醉驾的头脑不清醒,被查了后直接冲到马路上撞死了,这个事情才曝光了。
这事发生在2023年6月9号的深夜,三个辅警刘某、王某、雷某刚结束正常巡逻,没直接回单位,反而绕到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沁河镇李元街路段。
说白了,这就是他们的 “下班副业” 时间——正规执勤有规定、有监督,私下跑出来查酒驾,才好操作 “私了” 的生意。
那天晚上他们看见一辆白色轿车停在路中间,司机李某坐在车里,隔着窗户就能闻见酒气。
三个人立马来了精神,把人带到附近医院门口做呼气检测,结果出来是134mg/100ml,实打实的醉驾,按法律规定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吊销驾照、刑事处罚都是板上钉钉的事。
换做正经执法,接下来就该按流程抽血、固定证据、移交立案。可这三人没这么干,他们先给李某掰扯清楚了醉驾的严重后果,话里话外都在递话:这事也不是没得商量,花钱就能私下解决。
他们干这行不是一天两天,太懂酒驾司机的心理了——本来就理亏,怕留案底、怕丢工作,只要把后果说得足够吓人,大部分人都会主动提 “私了”,乖乖掏钱。
可那天的李某,偏偏没按他们的剧本走。他本身喝了不少酒,脑子本来就不清醒,一听说要坐牢,整个人先慌了神,赶紧给母亲打电话商量。
电话里不知道说了什么,挂了之后情绪直接崩溃,先跑到门口用头撞护栏,三个辅警还在边上劝,没等劝两句,李某突然转身就冲到了马路中间。深夜的路上车速都不慢,一辆路过的轿车根本来不及刹车,人当场就没了。
一条人命,把这三个辅警的 “灰色生意” 彻底撞破了。案子一查下去,连办案人员都吃惊 —— 这根本不是临时起意的一次违规,是长达七年的 “惯犯操作”。
从2018年3月到2025年1月,三个人前前后后一共涉案31起,不光是查酒驾收钱放人,无证驾驶、车辆未年检、遮挡号牌、货车超载…… 只要是能抓着把柄、司机愿意花钱消灾的,他们都敢接。
单笔收的钱从几百到几千不等,积少成多,把辅警那点收入,做成了油水十足的 “第二收入”。
说起来也讽刺,他们敢这么干七年,吃准的就是 “没人会举报”。毕竟被查的司机本身就违法了,花钱了事是皆大欢喜,谁也不会把自己的违法事捅出去;至于跨区域执法、私自设卡这些违规操作,在没人举报的前提下,内部监管也很难触达。
就这么着,三个没有独立执法权的辅警,把手里那点辅助执法的权限,玩成了自己的 “生财之道”,下班加班不是为了工作,是为了出去 “开张”。
很多人看完这事都会觉得唏嘘,李某醉驾在先,确实触犯了法律,该受什么样的处罚,法律自有公道。可他最后丢了性命,不是毁在酒驾引发的事故里,是毁在执法者的私心底下。
如果按正常流程走,他最多是承担醉驾的法律后果,不至于在深夜的马路上,在情绪崩溃里丢了性命。
三个辅警本来是维护交通秩序的人,结果为了点小钱,把执法变成了要挟,把公职变成了生意,硬生生把普通违法案件逼成了人命关天的大事。
最近这起案子一审宣判了,山西壶关县法院认定三人构成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属于共同犯罪,刘某、王某执行有期徒刑一年,雷某十一个月,三个人各处罚金十万元。
不少网友看到判决结果都觉得太轻,七年三十多起违法操作,还间接造成了一人死亡,怎么才判一年多?但抛开情绪看,这是法院结合犯罪情节、认罪态度等多方面因素作出的判决,真正该追问的,从来不是判得够不够重,而是为什么这样的 “生意” 能安安稳稳做七年。
我们常说基层执法是公信力的最后一公里,老百姓对法治的信任,很多时候就来自路上遇到的交警、窗口办事的工作人员。
三个辅警当然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但更该反思的是监管的漏洞:为什么私自跨区执法长期没人发现?为什么多次违规销案没人察觉?如果非要等出了人命才能揪出蛀虫,那代价未免太大了。
制服代表的是规矩,不是特权;执法权是用来守秩序的,不是用来谋私利的。这起案子看似是三个辅警的个人问题,实则给所有基层执法队伍提了醒:小权力不约束,也能养出大贪心;监管的缝隙不补上,迟早要付出更沉重的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