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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男子离婚后,又花10万余万元娶了个媳妇儿,哪曾想,再婚不到半年,媳妇儿就被

山东,男子离婚后,又花10万余万元娶了个媳妇儿,哪曾想,再婚不到半年,媳妇儿就被确诊白血病。男子认为自己亏大了,没有照顾躺在病床上的媳妇儿,思来想去后,竟还将媳妇儿告上法庭,要求离婚。法院没有支持男子的诉请,几个月后,男子媳妇儿去世,男子随即又将媳妇儿父母及未成年的女儿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返还彩礼以及金银首饰。法院这样判!

据悉,男子吴某和女子袁某,都是经历过一段婚姻的人,兜兜转转后遇见彼此,同病相怜,便打算重组家庭。

2023年2月,两人订婚,吴某还按照当地的习俗,给了袁某199999元的彩礼,并给袁某购买了些许金银首饰。

而袁某也是真心想和吴某在一起,并不是图吴某的钱,随后在与吴某领取结婚证,成为正式夫妻后,便主动退还给了吴某9万元。

刚结婚时候,两人你侬我侬,好不开心!

然而好景不长,在两人结婚的第4个月,袁某突感不适,结果去医院一查竟然被确诊为白血病。

袁某懵了,想到年迈的父母、年幼的女儿,为了给自己争取一线生机,立刻动身前往北京接受专业治疗。

而吴某也懵了。

不过就在袁某远赴外地、重病缠身、最需要家人陪伴和照料的时候,谁料,吴某却作出了让人意外的决定。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和袁某离婚。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1059条更是明确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义务。

婚姻的价值和意义不仅在于夫妻感情的和谐,更在于一方陷入危险境地时,另一方的扶持与帮助。

《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而法院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关键是看夫妻双方之间的感情是否彻底破裂。

具体到本案,吴某与袁某已经结婚,并且同居生活数月,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现袁某处于患病特殊时期,更需要吴某的照顾和帮助,以利于其早日康复。吴某却提出离婚,显然有违公序良俗。再加之吴某也无证据证明与袁某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审理后最终驳回了吴某的全部诉请。

遗憾的是,判决有情,病魔无情,法院的判决保住了袁某的婚姻,但是并没能留住袁某的生命。

2024年3月,袁某因病不幸离世。

然而令人万万没想到的是,吴某认为自己亏大了,随之又将袁某的父母以及未成年的女儿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归还彩礼以及当初给袁某购买的金银首饰。

法庭上面对吴某的控诉,袁某的父母及未成年的女儿怒斥吴某身为袁某的丈夫,在袁某重病期间,遗弃袁某,同时表示,袁某当初收的彩礼都已经用于治病。

法院怎么判?

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民法典》第122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由于吴某与袁某并没有离婚,而且袁某已经死亡,吴某要求袁某的父母及未成年的女儿返还彩礼的依据只能是不当得利。

而又因吴某没有证据证明袁某的父母及未成年的女儿取得彩礼和案涉金银首饰。

法院最终驳回了吴某的全部诉请。

最后,一日夫妻百日恩!

吴某在妻子身患重病、命悬一线时不念夫妻情分,起诉离婚,在妻子病逝后又转头向其家人索要财物,实在让人寒心至极!

吴某一顿操作下来,最终输掉的其实不只是官司,还有良知和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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