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男方说“分居后仍承担社保、支付生活费”,试图以此证明自己没抛弃妻女,这逻辑真是让人气笑。
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收入本就属于共同财产,缴纳社保和扶养配偶是法定的基本义务,怎么到了某些人嘴里,就成了值得大书特书的“恩赐”和“深情”?拿本就该属于妻子的钱,去填补自己出轨、伪造证件、搞婚外试管的窟窿,这哪是自证清白,分明是把法律底线当成了道德遮羞布。
真正的过错,不是看你给了多少钱,而是你如何践踏了信任与忠诚。当一个人开始用“我还在付钱”来抵消“我犯了法”时,他其实是在暗示:只要钱到位,原则就可以让路。这种避重就轻的算计,比直接的背叛更让人寒心。
别把法定义务包装成深情厚谊,婚姻里的账,法律会算,人心更会算。婚外试管丈夫称分居后仍承担女方社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