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女子7年前打赢工程款官司,钱款却一直没拿到,她打算在接访日这天反映问题,结果法院执行局长先一步打来电话,承诺帮忙处理,让她不要信访,女子答应了,没想到当晚对方就变脸,暗示她得拿钱办事,女子拒绝后,对方不停给她打电话,还对她说:你长得漂亮,我们院长看上你了。
早在2019年,武丽娜的工程款官司就打赢了,拿到了生效判决书。
她本以为终于能拿回属于自己的钱,心中一桩大事能落地了,但她还是想简单了,她发现最难的根本不是打官司,而是官司赢了没人执行。
整整7年时间,案子一直卡在执行环节,该结的款项迟迟没有动静。
武丽娜前前后后跑了无数次,递交材料、上门沟通、询问进度,来回折腾不停,可事情始终是零进展。
正常维权渠道走了个遍,问题依然得不到解决,武丽娜急得焦头烂额。
好不容易等到了当地公开接访日,这是普通人为数不多能当面反映问题的机会。她本来打定主意,要借着这次机会,把积压多年的案子好好申诉一遍。
可就在这个关键时候,法院的执行局长郭某某突然给她打电话。
对方说话特别客气,主动跟武丽娜保证,自己可以帮忙跟进案子、协调解决问题,劝她别去信访。
武丽娜当时已经是走投无路,所以就把这当救命稻草,她真心相信了对方的承诺,乖乖听话放弃了信访,以为困扰自己7年的难题终于能解决了。
结果反转来得猝不及防。当天晚上,这位局长再次打电话,嘴脸直接大变。
之前的客气安抚全没了,反倒变相开口索要好处,暗示武丽娜送礼办事。
对方见武丽娜没有答应索要财物的要求,就开始不停地打电话骚扰,还说出很多低俗不当的话,甚至假借院长的名义乱说话。
好在武丽娜心思缜密,全程录了音,完整保住了所有证据。
除此之外,武丽娜还自述,去年她去法院交举报材料的时候,遭遇了不公对待,被限制人身自由,还受到羞辱,最后还被逼着签保证书,不准再举报维权。
当然这部分只是她个人陈述,还没有官方实锤,我们不能一概定论,但光是已证实的录音事件,就足以让人震惊。
其实在我看来,这件事根本不是单纯的个人作风问题。最值得深思的是,为什么合规合法的胜诉判决,会变成一张废纸?
普通人走正规流程维权无路,只能被逼着信访、举报,这本身就是最大的问题。
打官司耗时、耗钱、耗精力,普通人拼尽全力换来胜诉,最后权益迟迟落不了地。
如果法律的判决没办法落地执行,那老百姓维权的底气到底在哪?
目前涉事局长已经被停职调查,后续结果还没出来。希望能还武丽娜一个公道吧!
《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索贿行为依法从重处罚。
法院执行局长手握案件执行权限,借着武丽娜急于推进工程款案件的心理,主动暗示索要好处,这就是法律上说的索贿。
哪怕最后对方没有给钱,只要查证属实,相关行为已经严重违纪。如果后续查实存在利益交易,还会触犯这条刑法。
普通人打官司拿到判决书,指望公职人员秉公办事,不能任由个别干部拿案件当成筹码要挟当事人。
目前录音已经核实,最终要看调查组完整证据,区分违纪和刑事犯罪的边界。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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