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西瓜砸人事件又有后续!涉事夫妻拒绝承担其他损失,两次调解均未谈拢,只愿赔偿被砸坏的西瓜。
7月28日晚,宁波北仑街头,一场因挑西瓜引发的口角迅速失控。男子赶到现场后,连续拿起摊位上的多个西瓜砸向摊主头部,同行女子也抓起葡萄参与攻击。
第二天,警方公布处理结果,两人被依法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事情的起点并不复杂,当晚,水果摊贩孟某宇在路口卖瓜,顾客范某明挑选西瓜时,因为动作问题与摊主发生争执。
范某明的女儿范某玲随后加入,现场争吵越来越激烈,她又联系丈夫杨某日赶来。
杨某日到场后,没有把双方拉开,也没有询问怎样解决纠纷,而是直接拿起摊位上的西瓜,接连砸向孟某宇的头部。
范某玲也拿起葡萄砸人,普通的买卖争执就这样越过了争吵的边界,变成了针对摊主的人身攻击,周围群众发现情况不对,随即报警。
民警赶到现场后,将杨某日和范某玲抓获,孟某宇经医院诊断,头部等部位存在软组织挫伤。
真正让人难以接受的,不只是多个西瓜砸向一个人的危险画面,而是有人把“愿意买下西瓜”当成伤人之后的解决办法。
西瓜可以按斤计算,受伤产生的痛苦和损失却不可能随着瓜款付清而一笔勾销。买下被砸坏的水果,只能处理一部分财产问题,无法覆盖伤人的法律责任。
这里有两笔账,必须算清楚,公安机关作出的拘留和罚款,是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行政处罚。
摊主因受伤、治疗以及财物损坏产生的合理损失,则属于民事赔偿范围。承担了行政责任,并不意味着民事责任随之消失。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则应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赔偿项目是否成立、具体数额是多少,要结合医疗凭证、收入情况和实际损失依法认定,而不是由任何一方随口决定。
误工费也不能简单理解成统一按照最低工资算几天。最高人民法院曾明确,误工费应结合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通常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认定。
对于靠摆摊经营获得收入的人,其实际收入和误工损失需要用交易记录、经营流水及其他证据加以证明。
这件事之所以引起广泛关注,是因为许多普通经营者都能从中看到自己的处境。
小摊贩做的是辛苦生意,货物摆在露天,收入依赖每天出摊,一场无端冲突不仅可能毁掉商品,还可能直接影响后续经营。
面对这种情况,及时报警只是维权的第一步,医院记录、费用票据、受损物品照片和收入证明同样重要。
调解可以让双方减少时间和诉讼成本,但调解本质上仍是自愿协商,若双方对赔偿责任或者具体金额无法达成一致,受害者仍可以通过民事诉讼主张权利,由法院根据证据认定损失。
对侵权人而言,拒绝协商并不会自动消除责任,只会把赔偿争议带到司法程序中。
普通买卖发生分歧,本来可以讲清楚价格,也可以请市场管理人员或民警处理,一旦拿起重物攻击他人,问题便不再是谁挑瓜的动作更合理,而是谁应为越过法律边界的行为负责。
被拘留、被罚款,是违法行为应付出的代价;赔偿受害者的合理损失,则是另一笔不能逃避的账。
官方信源:
1.北仑公安:《夏季行动丨事发大碶,一对夫妻因买瓜被拘留!》
4.钱江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