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湖北武汉,21岁小伙到一按摩店按摩,结果技师按着按着,突然就跑了。小伙懵了,还没反应过来,民警就闯了进来。民警调查一番后以嫖娼为由罚了小伙200元。因技师没有为小伙提供特殊服务,也予以否认,小伙还没有支付相应的费用,小伙喊冤,认为警方证据不足等等,将警方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
“警察同志,我真是来做正规按摩的,连衣服都没脱,怎么就成嫖娼了?”审讯室里,21岁的甘某,语气里满是委屈和不解。但几个小时前,他并不是这副“清白”模样。
当晚,甘某和朋友酒足饭饱,两人商量着去放松一下。朋友掏出手机搜了家按摩店,转头劝他:“咱就随便按按,别整那些花里胡哨的,当心踩坑。”甘某却撇撇嘴,满不在乎地拍了拍对方肩膀:“放心,我心里有数,正规按摩能有什么事?”两人就此分头行动。
冲完澡往床上一趴,女技师林某就来了。刚按了十几分钟。警察到了。见状,林某马上就往外跑,却被冲进来的民警一把拦住。
而甘某直到警察站在他面前,他才回过神来,结结巴巴地问:“这……这是干什么?我就是按个摩啊!”可他还是被带上了警车。
坐在派出所的审讯椅上,甘某起初咬着牙不松口,反复强调自己“什么都没做”。
民警把其他几个包厢客人的笔录摆在他面前,那些人倒是痛快,承认就是冲着“手推”服务来的,价格都是398元左右。店里的其他技师也供述:“进店的客人没有不知道手推的,我们都会介绍。”唯独林某还在装傻,可甘某自己在笔录中却如实交代了:他知道店里有“手推”项目,只是还没来得及体验。
当民警追问:“你既然知道‘手推’是什么,还敢说自己只是来正规按摩?”甘某眼神闪烁,嘟囔道:“我以为‘手推’就是普通推拿,不算那种事……”但这种辩解在法律面前并没有用。
因此,虽然他的情节较轻,还是被罚款200元。
在处罚告知书上,甘某亲自签下“不提出陈述和申辩”,并缴纳了罚款。可出了派出所大门,他越想越憋屈:服务没做,钱没付,凭什么算违法?于是他一纸诉状告上法庭,声称自己是被忽悠着签字的。
但法院审理后认为,甘某是有想要进行特殊服务的主观意图的,只是因为警方的突击检查未能实施而已,不能因实际未发生、没付钱,就否定违法意图的客观存在。所以,驳回了他的诉求。
对此,网上有人替他叫屈,认为“没做就不算”,也有人嘲讽说,200块买个教训不亏。但法律不看“嘴上说不要”,而是看“实际上在做什么”。
一个成年人,明知这家店的服务不寻常,却仍用“我以为就是普通推拿”来装糊涂,这种自欺欺人的侥幸心理,恰恰是跌跟头的根源。
年轻人初入社会,好奇心和面子观念重,可以理解,但底线面前没有“试一试”的余地。法律不会因为你“还没做”就网开一面,更不会因为你“嘴硬”就改变事实。
说白了,有些门,踏进去就是悬崖;有些诱饵,沾上就是污点。别等到警笛响起、笔录落定,才开始后悔。洁身自好,从来不是一句空话,而是刻在每一次选择里的底线。底线不是束缚,而是保护自己的铠甲,越早穿好,越少摔跤。
信源:案件来源裁判文书网
文|旧时光
编辑|南风意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