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存在一种情况,一个路测两年半的车,在试验场被偷拍到信息,或者买通离职员工的信息,结果另外的公司一年多开发时间反而比“原车”先出来的情况。这就非常离谱了。
虽然试验场内闯入隔离区、偷拍未发布内饰/造型、拷贝试验数据、贿赂工作人员获取信息涉及《反不正当竞争法》侵犯商业秘密。但目前这个形式,一定会有核算完风险铤而走险的。隔离风险式外派操作也有可能。
工信部应该限制下开发周期,规定一个最短的时间,必须经过完整冬测夏测。现在只规定了可靠性验证3万公里,这连续测的话一个月就能赶完。有一个最低周期才能保证不出现后抄先发的情况,或者几乎差不多时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