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湾省以后不要说收复了,也不要说回归了。因为根据我们的法律要求,我们1945年就从日本手里收复了台湾省,我们现在和台湾省要解决的是内务问题。
1945年完成的是台湾光复,是中国从日本殖民统治下收复失土;今天尚未完成的,是结束两岸长期政治对立,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前一件事已经写进历史,后一件事仍在推进,不能含混成同一个概念。
1895年,日本通过侵略战争迫使清政府签订《马关条约》,霸占台湾和澎湖列岛。1943年12月1日公布的《开罗宣言》要求日本把台湾、澎湖列岛等窃取的中国领土归还中国。
1945年7月26日发表的《波茨坦公告》规定,《开罗宣言》的条件必须实施。
同年9月2日,日本签署投降书。到了1945年10月25日,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仪式在台北举行,中国政府恢复对台湾行使主权。2026年7月6日,外交部网站刊载的文章仍明确写道,中国从法律和事实上收复了台湾。
所以,“收复台湾”首先是对1945年历史的概括,“台湾回归中国”也主要对应摆脱日本殖民统治、重新归入中国主权管辖的过程。
2025年10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以法律形式将10月25日设立为台湾光复纪念日。国家纪念的是已经完成的台湾光复,而不是把台湾省当成今天才要从外国手里取得的土地。
不过,若说现行法律已经禁止使用“收复”或者“回归”,同样不准确。法律没有列出一张禁词表,真正需要校准的是词语对应的年代。
讲抗战胜利,可以说台湾光复、中国收复台湾;讨论今天的任务,更严谨的说法是解决台湾问题、推进祖国统一或者实现祖国完全统一。
2005年3月14日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写得很清楚,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大陆,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法律同时指出,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是中国的内部事务,不受任何外国势力干涉。按照法律原文,标题里的“内务问题”换成“内部事务”,语义会更规范。
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第2758号决议,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权利,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的唯一合法代表,并驱逐蒋介石的代表。
决议处理的是全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不能擅自添加原文没有写出的句子。同样,它没有为台湾另设一个席位,也没有给制造“两个中国”或者“一中一台”留下依据。
1949年以后,两岸陷入长期政治对立,根源是中国内战延续及外部势力干涉,不是中国领土被另一个国家合法取得。中国主权和领土没有因此分割,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地位也没有改变。
到了2026年7月15日,国务院台办再次明确表示,台湾问题纯属中国内政,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用词一旦错位,很容易把国家统一解释成领土扩张,把中国内部尚未解决的政治对立包装成国家之间的争端。
部分外部势力一直试图把台湾问题塞进所谓国际化框架,再借军售、政治接触和舆论操作插手其中。概念越模糊,越容易给歪曲历史、干涉中国内政的言论留下空子。
讲1945年,应当记住台湾已经光复,中国已经从日本手中收复台湾省;讲今天,则应当说反对“台独”分裂和外来干涉,推进祖国完全统一。
两个阶段各有自己的历史任务,不能混用一套说法。台湾省从来不是一个国家,台湾问题也不是中国同其他国家争夺土地,而是中国必须解决的国家统一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