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现代快报报道,近日,山东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情侣冲突致死案作出一审宣判,28岁的小学女教师刘某与男友张某就吸食电子烟发生矛盾,冲突升级后她持刀捅刺对方致其死亡。法院认定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正常情况下,女子要将男子杀害,概率不是太大。除非女子长得五大三粗,男子矮小瘦弱,同时,又是女子趁男子不注意时行凶。否则,很难想象,女子能够将男子杀害。难道男子一动不动,任凭女子行凶吗?
这件案件,会不会有另一种情形,那就是男子坚持要吸烟,正在备孕中的女子,就拿刀威胁,如果再吸,自己就自杀。然后,男子就过来夺刀。夺刀过程中,女子的刀伤在了男子的要害处致死。因为,从女子父母反映的情况看,13个部位有29处伤情,仅颈部就有14处皮下出血或擦伤,很像是拿刀自杀相威胁,男子跑过来夺刀的情形。
当然,这只是分析,没有任何依据,主要是觉得两个感情很好的人,怎么就会出现杀人现象呢?因此,警方和法院都应当对相关情况进一步了解与调查,确保案件审判公正公平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