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坐在我家沙发上,眼圈肿得像个烂桃子,硬生生憋出一句:“一个人实在熬不住了,能不能再给我一次机会?”
她身上穿的,竟然还是四年前她跟别人跑路时,我给她买的那件米色毛衣,下摆和袖口全起球了。
说真的,换作前两年,我早特么一盆冷水泼过去把她轰出门了。
当年嫌我一个月六千块没出息,直接卷走我给闺女攒的3万块钱,头也不回地去给做建材的小老板当阔太太。
留我跟刚上幼儿园的闺女,在家死磕了半个月泡面。
闺女追她摔得膝盖直淌血,她连个眼神都没给。
现在呢?
阔太太没当成,遇上个欠了一屁股债跑路的赌鬼,自己生生打了三年三份工才把坑填上。
今天看她拎着洗好的奶油草莓,偷偷往闺女兜里塞那个边角都磨破的皱红包。
我这心里,跟吞了玻璃碴子一样堵得慌。
最要命的是我闺女。
平时小丫头嘴硬得很,今天举着个蓝色的乐高屋顶塞她妈手里:“老师说,有爸爸妈妈和宝宝,房子才暖和。”
前妻眼泪当场就砸下来了,哭得浑身发抖。
闺女垫着脚给她擦眼泪,掏出兜里捂化了的奶糖哄她甜。
我隔着阳台玻璃看她俩抱在一起,闺女真的好久、好久没笑得这么大声过了。
我靠在栏杆上一根接一根地抽烟。
她低声下气地求我,说以后工资全交、家务全包,当牛做马只求个家。
理智在我脑子里疯狂拉响警报:当年走得那么绝,谁敢保证没有下一次?!
可看着客厅里那个拼好的乐高小房子,看着闺女黏在她怀里那个死不撒手的劲儿……我这腿就像灌了铅,怎么都迈不过去赶人的那一步。
大伙儿掏心窝子说句话,要是换作你们,这道结了痂的疤,是该撕开,还是该忘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