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胚胎战:丈夫起诉离婚,该咋看?
全国所有妇女同志都在关注朱女士这个案子,这在国内应该算是首例。
朱女士和丈夫唐先生是江苏无锡老乡,两人同龄,今年46岁,育有一个18岁的女儿,如今女儿已考上大学,看似是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前几年,朱女士一直在证券公司担任中层管理人员,夫妻二人风雨同舟走过了21年。
刚结婚时,丈夫一心创业,日子艰难,全靠朱女士独自支撑。他们买的第一套房子,还是朱女士向娘家亲戚朋友借钱凑齐的房款。
后来朱女士生病,成了家庭主妇,而丈夫事业有成,开了十多家公司。
2025年10月的一个晚上,朱女士在丈夫手机里发现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生殖中心发来的短信。
短信通知“唐某夫妇”次日上午7点半到医院生殖中心准备手术,并提醒携带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
朱女士立刻拿着自己和丈夫的结婚证到医院核实情况。一问之下,她如遭雷击。原来丈夫唐某此前已和一名叫周扬的女子在医院完成了试管婴儿流程,胚胎已培育完成并冷冻保存。
朱女士是个有见识的女性,她问丈夫:“女儿已经18岁了,女儿和胚胎,你选哪个?”丈夫回答:“选择胚胎。”还称这是深思熟虑后的决定。
随着事件发酵,丈夫提出离婚,理由是“婚后长期不合,感情日益冷淡”。
在丈夫提出的财产分割内容里,写着“无共同财产,无债务,无抚养,无赔偿”。女儿刚满18岁,从法律上讲,父母对成年子女不再有法定抚养义务。
二十多年夫妻,家里的所有积累,朱女士的付出,她为家庭放弃自己的人生,在丈夫眼里却一文不值。
朱女士可不是“款柿子”,人家当年她也是证券公司中层,多年职场历练的能力并未丢失。
她直接放话:“胚胎一天不销毁,我就一天不同意离婚。”这无疑是高明的法律策略。
朱女士的老公太狠了,他们已有共同的女儿,且女儿今年刚考上大学,这个男人实在可恶。
目前,全国妇女都在关注此案,为朱女士加油,期待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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