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风波不应该。都是钱惹的祸!男女之间,你情我愿,小多少岁,不是理由。如果古柯不同意,怎么会有六年相处。
应该明确,刘晓庆与古柯,不是强迫。
是刘晓庆玩弄感情,还是古柯有所图。刘晓庆毕竟有名有钱,是个名人。
各说各话,古柯沦为怨男。想借此获得巨额钱财。实在不应该。
既然是男女私情,你情我愿,两厢情愿,不应该由爱转恨。
现在,撕破脸,就把所有的不是推给对方。如果承认是恋爱,就不应该有什么青春损失费,没有什么费用支出。
古柯没有钱给刘晓庆花,花的钱都是刘晓庆的。如果古柯,给刘晓庆花了500万元,或许有理由要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