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穆勒:凡没有竞争的地方,就有垄断
因此,我同意社会主义作家关于工业在改善过程中将采取何种形态的见解;我完全赞同他们的下述意见:开始实行这种变革的时机已经成熟,应当利用一切正当有效的手段促进和鼓励这种变革。
但是,虽然我在这一实际目标上同社会主义者意见一致、抱有同感,我却坚决反对他们学说中最引人注目、最为激烈的部分——即他们对竞争的抨击。他们的道德观念在许多方面远远超出现存社会制度,但他们对于竞争的实际作用,一般抱有混乱而错误的看法。
我认为,他们最大的错误之一,是把现存一切经济弊端都归咎于竞争。他们忘记:凡没有竞争的地方,就有垄断;一切形式的垄断,都是向勤劳者征税,用以供养游手好闲之徒,如果不是掠夺的话。他们还忘记,除劳动者之间的竞争以外,其余一切竞争都有利于劳动者,因为竞争能降低劳动者所消费物品的价格。
即使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当对劳动的需求大于劳动力供给时(例如在美国、各殖民地以及各种熟练手艺行业),也不是压低工资而是提高工资;只有劳动者家庭人数过多、劳动力供给过剩时,竞争才会压低工资;而如果劳动力供给过剩,即使社会主义制度也无法保证劳动者获得优厚的报酬。
此外,如果普遍实行合作制,劳动者之间将不再互相竞争;各个合作团体之间的竞争,则会惠及消费者,也就是各个合作团体,广大劳动阶级本身。
我并不认为竞争没有弊病,也不认为社会主义者指出竞争会使同业者互相猜忌、敌视,这种道德上的反对意见完全没有根据。但是,竞争固然有弊病,却能防止更大的弊病。
弗格雷说得很中肯:“充斥工业世界的苦难与不义,其最深根源并非竞争,而是劳动依附于资本,生产资料占有者能够从产品中攫取巨大份额……竞争固然有很大力量为恶,但同样也能大量产生善,特别是有助于个人才能的发展和创新的实现。”
社会主义者普遍犯了一个错误,即忽视人天生的惰性;人倾向于消极被动,容易成为习惯的奴隶,一旦选定某种道路就长久固守。人们一旦达到尚可忍受的生活状态,随之而来的危险就是停滞不前,不再努力改进;才能日渐荒废,甚至连维持现状、防止倒退的精力都会丧失。
竞争或许不是可以设想的最好激励手段,但在目前是必不可少的;谁也无法预见将来什么时候可以不需要它而继续进步。即使只看工业领域(在这一领域,大多数人被认为有能力判断改良的好坏),很难说服一个合作共同体的全体成员,甘愿克服麻烦、改变习惯、采用前景可观的新发明,除非他们知道存在相互竞争的共同体,明白自己不愿做的变革别人会去做,自己终将在竞争中落后。
(批注:经济学家的预见性,但是很可惜这种演绎并没有得到很多国家决策者的关注。)
大多数社会主义者把竞争视作有害、反社会的原则,而我的看法恰恰相反:即便在当前社会与工业条件下,对竞争的任何限制本身都是一种恶;竞争范围的每一次扩大,即使暂时损害一部分劳工阶级,长远而言终究是好事。
受到竞争保护,就是被庇护在怠惰与心智迟钝之中,不必像其他人一样勤勉、机敏。倘若这种保护还能避免自己被薪酬更低的劳工抢走工作机会,那只发生在旧习俗、局部垄断使一部分工匠享有特权的场合。
如今时代已经改变,延续少数人的特权,不再符合全社会进步的利益。成衣商贩等人打破惯例、引入竞争,压低裁缝与部分工匠的工资,长远来看反而是一件好事。
当下我们需要的,不是维护旧习俗(旧习俗只让少数劳工获得局部利益、维护现有社会结构),而是建立惠及所有人的新通行做法。任何事情,只要能让享有特权的熟练工匠意识到:他们和境遇更差、更无助的大众利益相通,薪酬取决于相同的客观条件,改善处境必须依靠相同的办法,就值得欢迎。
(批注:想有特权的熟练工匠,或许当行下拿着高于同行的稳定收入,但是长期看是不利的。工匠们应该接纳竞争,持续进步,获得符合市场竞争的报酬。这对于收入提高、技艺不断磨炼具有积极意义。没有竞争的市场,会被另一种形式淘汰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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