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男子带着自己的施工队,接了好几家公办幼儿园的改造工程,结果等项目全都验收完工了,983万的尾款却一直没给他结清,搞得他生意都没法做,几年过去,男子不停找部门催款,但是对方却说财政压力大,资金紧张,只能逐步安排结算,具体什么时候能结款不清楚,男子被耗的没脾气了。
干工程最怕的不是施工辛苦,而是工程圆满完工后,尾款遥遥无期。这事偏偏让武先生碰上了。
从2018年到2024年,武先生的团队先后承接了呼和浩特赛罕区好几所公立幼儿园的改造工程。
工程包括室外修缮、消防整改、室内装修等民生配套项目。因为是给幼儿园干活,关乎小孩子的就读环境,武先生特别上心。
而且他觉得,这毕竟是正经的民生工程,公家项目肯定靠谱,只要好好干活、达标交工,钱肯定能按时结。
所以施工期间,他一点没偷工减料,带着工人保质保量赶进度,所有工程全都顺利通过验收,早就交给幼儿园正常使用了,孩子们也一直在翻新后的校园里上课。
按当初说好的规矩,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后,就该把剩下的尾款结清。
武先生干完活就安心等着回款,想着结了钱,好结清材料费、给手下工人发工资。
然而活儿干完了、项目用上了,回款却成了遥遥无期的事。
这几年里,武先生前前后后不知道找了相关部门多少次,他主动对接结账的事,但每次都是不了了之。
日积月累下来,拖欠的工程款足足有983万多。这笔钱对于大公司可能不算什么,但对武先生的小施工队来说,足以压垮他们了。
干工程本来就要自己先垫钱,买材料、租设备、工人工资,全是他自己掏腰包顶着。
这笔巨款一直拿不回来,公司资金直接卡死,周转不开,生意没法正常运作,武先生压力特别大,天天为钱的事发愁,实在有苦说不出。
走投无路的武先生,只能找媒体帮忙讨个说法。
面对记者的询问,相关部门也直说了,他们确实欠钱了,但是现在财政没钱、开支太多,资金紧张,一次性结不了账。
后续他们会慢慢统筹资金、分批结算,但是又给不出具体付款时间,也没有明确的方案,这让武先生还是看不到希望。
其实如果真是财政紧张,大家都能理解,但不能所有压力都丢给小企业承担。
工程是公家公开找施工队做的,活儿干得没问题、已经投入使用好几年,该尽的义务,施工方早就全部做到位了。
不能享受了工程带来的好处,却迟迟不结账。如果每个公家项目都这样无限期拖尾款,没有明确兑现时间,哪个小企业还敢接民生工程?
很多人都说,最怕的就是这种模糊的答复。没有时间节点的等待,就是无限期拖欠。
小企业没有雄厚资本兜底,几百万上千万压几年,很容易直接倒闭,最后连累的还有一群拿不到工资的普通工人。
希望相关部门能早点给出明确方案吧!
《民法典》第807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甲方就该按合同准时结账。武先生负责的幼儿园项目早已完工投用,对方长期拖欠983万尾款,已经属于违约。
不过幼儿园属于公益设施,按照法条不能折价、拍卖,这条优先受偿途径走不通。
财政紧张不能当成无限拖延付款的理由。施工方手握验收凭证,能够起诉要求结清欠款,还可以主张逾期产生的资金利息。
财政统筹需要时间可以理解,但应当给出明确付款时间表,不能让施工企业独自承担资金压力。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内蒙古法制报 2026-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