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男子醉酒后驾驶摩托车,还不按规范操作,结果不慎与违停在非机动车道上的货车相撞,不幸身亡。事后,交警认定男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货车司机违停承担次要责任,男子家属不服,把货车司机和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索要294万余元赔偿,货车司机和保险公司都觉得很冤,认为事故完全是男子醉驾导致,他们凭什么赔偿?法院审理后,最终这样判!
事发当晚,孟某申在外和朋友聚餐聚会,推杯换盏之间,他忍不住大量饮酒。
聚餐结束后,明明已经喝得神志不清、头晕发飘,但他依旧心存侥幸,不顾酒后严禁开车的规定,执意独自驾驶二轮摩托车上路。
此时的孟某申早已严重醉酒,意识模糊、视线发花,身体完全不受控制。
事后专业检测结果显示,他当时血液酒精浓度高达212mg/100ml,远超80mg/100ml的醉驾标准,属于重度醉酒驾驶。
醉酒状态下,人的反应能力、判断力、专注力全部大幅下降,根本无法正常操控车辆。
行驶过程中,孟某申车速不稳、行驶轨迹飘忽不定,完全没有按照安全规范驾驶车辆。
在视线、状态双双极差的情况下,他直接失控,狠狠撞上了一辆停在路边的轻型货车车头。
猛烈的撞击让孟某申身受重伤,事发后虽然被紧急送往医院全力抢救,但伤势过重,最终在第二天不幸抢救无效身亡。
交警部门第一时间介入调查,查清事故全部细节。
涉事货车司机董某喜也存在明显违法行为,他将货车违规停在非机动车道内。
并且董某喜把车逆向停放,直接挤占、压缩了正常通行道路,给过往车辆埋下极大安全隐患。
结合双方过错,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孟某申重度醉驾、危险驾驶、操作不当,是事故发生的最主要原因,承担七成主要责任。
货车司机违法违停,和事故发生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三成次要责任。
货车司机非常委屈,觉得他的车子静止停放,不该担责,申请复核后,交警依旧维持原责任判定。
随后,死者家属将货车司机及其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主张各项损失共计294万余元。
庭审中,保险公司和司机辩称:事故完全是醉驾导致,违停影响极小,不愿承担三成赔偿比例。
对此,法院会如何认定呢?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间事故,双方均有过错按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本案中,孟某申血液酒精212mg/100ml重度醉驾,是事故核心、根本性过错,理应承担主责。
货车董某喜逆向占道违停,压缩通行空间、提升道路风险,存在次要过错。
司法实践里,醉驾追尾静止违停车,违停方常规仅判10%-20%责任,30%已是次责区间顶格比例。
法院审理认定:醉驾是事故主因,男子自身过错极大。
但货车违法占道停放,客观增加了道路危险、诱发事故,存在法定过错。
法院综合双方过错因果、违停危险程度,考虑到货车逆向停在非机动车道,违停情节较重,过错关联度更高,因此作出顶格判决30%的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付死者家属各项损失共计99万余元,驳回其余过高诉求。
酒驾醉驾是致命陋习,同时机动车切勿违法违停,任何交通违法行为,只要和事故存在关联,都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