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用西瓜砸人的两口子放赖了:派出所和社区两次调解无效,只赔偿砸坏的西瓜钱,拒不赔偿其他损失。
这事儿最戳人的,根本不是那十几个西瓜砸在头上那一刻的疼,而是砸完人、关了几天出来后,那句轻飘飘的“我只赔西瓜钱”有多恶毒。
7月28日晚八点,宁波北仑坝头西路夜市正是人流最密的时候。水果摊主孟师傅守着摊位,看着顾客范某明用指甲反复掐西瓜皮,忍不住轻声提醒。他知道,瓜皮破损后很快会变质,根本没法再卖。
可就是这句善意的提醒,当场点燃了火药桶。范某明觉得被管太宽,当场和孟师傅吵了起来。同行的女儿范某玲不仅没劝和,反而越吵越凶,还当场掏出手机叫丈夫杨某日来“撑腰”。
杨某日赶到现场,连事情原委都没问。30秒内,他抱起十几个完整的西瓜,接二连三地砸向蹲在地上护头的孟师傅。范某玲也没闲着,抓起摊位上的葡萄往孟师傅脸上砸,还踩着摊位上的工具发泄。
周围摊主和路人赶紧上前拉开,有人第一时间报了警。民警赶到时,现场一片狼藉,瓜瓤、汁水满地都是,孟师傅的摊位早已没法正常经营。他被送往医院检查,诊断结果是头部、肩颈多处软组织挫伤。
医生特意叮嘱,头部多次受重物撞击,后续可能会反复头晕,得定期复查静养。对于靠摆摊谋生的孟师傅来说,受伤不仅是身体疼,没法出摊就意味着断了收入来源。
7月29日,北仑公安发布通报,认定杨某日、范某玲构成殴打他人和故意损毁财物。两人被依法行政拘留,还被罚了款。大家都以为,拘留结束后,夫妻俩总会主动赔偿损失。
可现实完全没按预想走。拘留期满后,派出所组织了第一次民事调解。孟师傅拿出了所有凭证,列了清晰的损失清单:急诊CT、药品费、复查交通费,被砸烂和污染的瓜果、破损工具,还有受伤期间的误工费和营养费。
面对有据可查的损失,杨某夫妻态度强硬。他们只愿意付被砸西瓜的进货成本,其余费用一概拒绝。杨某说自己砸瓜时说了“全买了”,赔了瓜钱就抵消了所有责任。
范某玲更是理直气壮,坚持认为冲突是孟师傅提醒引发的,对方也有过错,该自行承担一半损失。双方诉求差距太大,第一次调解没谈拢。
民警单独给夫妻俩普法,明确告诉他们,行政拘留是行政惩戒,民事赔偿是独立责任,两者不能抵消。主动协商能省去后续诉讼麻烦,可夫妻俩根本听不进去。
两天后,社区和派出所又组织了第二次调解。民警还主动下调了孟师傅的营养费,给出了折中方案。但杨某夫妻依旧不改口,还是只认西瓜钱,其他损失一概不认。
两次调解彻底失败,孟师傅一分赔偿都没拿到。很多人不知道,派出所的调解只有劝导权,没有强制执行力。调解不成,只能通过民事诉讼来维权。
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从来不是一回事。
杨某夫妻交的罚款会上缴国库,和孟师傅的损失补偿没有半点关系。根据《民法典》,寻衅滋事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都得全额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这些衍生损失。
更让人无语的是,这对夫妻并非赔不起。杨某是建材商贸公司的业务负责人,范某玲在商超做行政内勤,有稳定收入。他们不是没钱,是打心底里不想为自己的暴力行为负责。
那句“我只赔西瓜钱”,比砸在头上的西瓜更伤人。它背后是对他人权益的漠视,是对法律规则的无视,更是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
在我看来,这事儿的核心从来不是赔偿金额多少,而是施暴者毫无悔意的态度。如果说砸西瓜是一时冲动,那事后拒绝赔偿,就是明知故犯的恶意。
他们以为拘留罚款就结清了所有账,却忘了法律不仅管行政处罚,更保护受害者的民事权利。孟师傅手里有监控录像、医院报告、消费票据,这些都是维权的硬证据。
真要走到诉讼那一步,杨某夫妻不仅要全额赔偿,还得承担诉讼费用。要是法院判决后仍拒不执行,还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单,影响工作和生活。
这件事也给大家提了个醒,遇到类似纠纷,别指望施暴者主动认错。保存好所有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才是最靠谱的选择。
暴力从来不能解决问题,漠视他人权益的人,终究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那句轻飘飘的“只赔西瓜钱”,砸不碎法律的底线,更抹不掉该承担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