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8月1号,美国国务院在《联邦公报》上发了个通知,宣布从8月3号开始,把面向50个国家公民的签证保证金制度正式变成永久性政策。最高保证金从之前的1.5万美元涨到了2万美元。
这份规则只针对B1和B2签证,也就是商务旅行和旅游签证,领事官员有权在发放签证时要求申请人先交一笔保证金,上限2万美元。
只要申请人按时离境、遵守签证条款,这笔钱会退还,听起来挺合理,但合理不合理,得看数字。
按照永久规则的设计,领事官员通常会设定1.5万美元的基准保证金,评估后视情况调低到1万或调高到2万。
1.5万美元,按当前汇率换算大约是11万人民币。对于一个尼日利亚普通家庭、一个坦桑尼亚小企业主,或者一个尼泊尔想来美国参加商务会议的人来说,这笔钱可能是几年的收入。
这个政策从哪里来?
2025年8月,美国国务院依据当时颁布的14159号总统行政令,启动了为期12个月的"签证保证金试点项目"。
设计初衷是测试这套机制是否具备可行性,当时,国务院自己的预期非常保守,最初估计大约只有2000名申请人会被要求缴纳保证金,结果呢?试点期内,约2万名签证申请人被要求缴纳保证金,远超预期,规模直接扩大了10倍。
这个数字本身就值得细品,一个政策在设计阶段的假设与实际执行差了整整10倍,通常意味着两件事:要么原本的评估严重低估了受波及的人群,要么执行过程中口径悄悄放宽了,目前两者都有可能,但官方没有做出解释。
美方给出的核心理由是:2024财政年度,这50个国家的公民共发生了45488起签证逾期居留。
而在试点项目运行的前10个月里,同样这批国家的逾期居留案例不足50起。从45000多降到50以下,效果看上去惊人。
我认为这个数字需要额外解读,不能直接当成政策成功的证据。
试点期间,向这50个国家公民发放的商务和旅游签证数量下降了83%,其中,约有一半申请人在被要求缴纳保证金后选择放弃申请。
换句话说,逾期居留大幅减少,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根本没几个人拿到签证,并非拿到签证的人守规矩了,而是门槛把人挡在门外了。
这两种"成功"在数字上看起来一样,内涵却完全不同,一个是行为改变,另一个是准入关闭。
50个被纳入名单的国家中,有30个位于非洲,这个地理分布绝非偶然。
政策文本里的依据是"签证逾期数据",但批评者指出,许多非洲国家公民的高逾期率,根源在于这些国家本身的签证申请程序极为繁琐,申请人在审批阶段就已经精疲力竭,部分人甚至在合法身份期满前根本无法完成正常离境手续,这是系统问题,不是个人品行问题。
批评者认为,这项政策对来自贫困国家的人施加了不必要的沉重负担,使他们难以探亲、求学或从事商业活动。
这种反驳有其合理性:一个在相对贫困国家生活的人,被要求拿出相当于多年收入的现金才能申请旅游签证,这在实践中约等于变相封国。
从纯粹的合规机制设计角度看,这套逻辑能自圆其说,人会为自己交出的钱负责,问题在于,这个机制的代价,是否被公平分配了。
让我在意的,是这个政策的时间节点。
试点刚刚满12个月,这项规则就被确定为永久政策,且保证金上限同步上调。
通常来说,一项涉及这么多国家、这么大金额的规则,哪怕完成正式立法流程,也需要更长时间的听证和数据积累。
《联邦公报》通知显示,这份最终规则在发布当天即生效,行政程序上走得很快,这意味着未来很难通过常规渠道对名单国家进行挑战或申诉——规则已经固化,调整窗口将随之收窄。
在我看来,这件事更深层的影响,不在于有多少人真的缴了或没缴保证金。
国务院说,被纳入名单的国家是依据移民合规数据和签证逾期率确定的,领事官员对是否要求个人申请人缴纳保证金拥有自由裁量权。
这个"自由裁量权"值得注意,它意味着同一本护照的持有人,可能在不同领事馆、不同官员手里得到完全不同的处理结果,标准不统一,申诉空间也相应模糊。
这套规则传递的信号,会被全球其他国家看在眼里,当一个国家把旅游和商务签证的门槛提高到需要预存数十万元作为押金,并且把这件事写进永久法规,其他国家在设计自己的签证政策时,参照系就会跟着移动。
互惠原则在签证领域一直是潜规则,接下来会有多少国家跟进推出类似机制,值得持续观察。
当然,这50个国家目前不包括中国,也不涉及主要的欧洲、东亚经济体。对多数国人来说,这一轮保证金要求不会直接产生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