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45人徒步团爬野山迷路被困,多人都走不动了,可让人匪夷所思的是,领队却不报警求助,直到队员怒了,自己报警,对方才妥协,联系了一支民间救援队,对方赶过来需要3小时,后来才知道,这条路线早已经消失了。涉事俱乐部道歉,双倍赔偿了队友。
领队关键时刻扛不扛得住责任,这事在南京也有过一次血淋淋的教训。
2025年,二十三岁的张女士在网上刷到一条徒步帖子,组织方说要穿越南京九连尖,全程十一公里,累计爬升六百五十米,强度只标一星,报名费只要一百三十九元。
当天领队加队员一共五十二人,天气很热,走到中途张女士觉得身体不舒服,跟领队打了招呼后决定自己原路返回,随行的三名领队里,竟然没有一个人陪同。
下午三点左右,路人在路边发现张女士已经昏倒,报了警,可惜没能救回来。更让人无语的是,整个徒步团一直到傍晚活动结束,都没发现少了一个人。
张女士的父母把旅行社告上法庭,旅行社辩称收的报名费刚够覆盖成本,不算营利,而且活动帖里写明了免责声明,个人如果出意外,组织者只负责力所能及的帮助,不承担责任。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审理后指出,免责条款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凡是免除人身伤害责任的约定本身就是无效的,收费定价是否盈利跟安全保障义务没有必然关系。
法院同时认定,领队得知一名独自返程的年轻女性身体不适,却没有安排人陪同护送,这是救助环节上的重大疏漏。
最终法院判决旅行社承担百分之三十的责任,赔偿五十七万余元,同时也提醒张女士本人对自身安全预估不足,存在重大过失。
同样是遇险后责任怎么算的问题,北京昌平区去年也出台了新规矩。
2025年十月,昌平区发布户外登山涉险救援管理办法,明确凡是因为擅自进山导致动用消防、警力等公共资源救援的,事后要追缴相应费用,但被救援人愿意参加公益宣传或社会服务的,可以免除追缴。
2026年一月九日,两名此前分别被困山中的登山者,最终选择捐出二百八十件救生衣,价值约三万元,送到昌平森林消防综合救援大队,这批物资后来分给了延寿镇黑山寨村和辛庄村,用在汛期巡查河道上。
这两次救援加起来耗时近十七个小时,直接成本超过十五万元。黄山景区更早就有类似规定,2018年七月起施行有偿救援办法,2025年一年内处理了七起有偿救援案例,向被救者追偿了一万多元。
这些案例说明白一个道理,组织者手里握着队员的命,报警求助从来不是可以拖延的选项,免责声明也换不来免责的结果。
信息来源:澎湃新闻:《45 人徒步团爬野山迷路,多人体力不支,领队却不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