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男子查出癌症晚期,需要花不少钱,家人却发现,在治疗过程中,却无法医保报销,他被告知,他没有参保记录,可他的钱明明已经交给了村干部帮忙交医保,怎么会没有参保记录,女儿怀疑钱被村干部私吞了,但当地回应,没发现这个村干部私吞资金,可能存在漏缴的情况。
到底这笔钱是被村干部私吞了,还是村干部漏缴了,谢女士不知道,她只知道父亲没有参保记录,在治疗过程中,就无法进行医保报销,这对他们家来说,就是一个灾难,他们家无以承受这个压力。
谢女士的父亲,是在今年2月份查出肝癌晚期的,当一家人得到这个消息,都一时难以接受,除了听医生的话,配合治疗,按时吃药,他们别无他法。
得了癌症,又是晚期,这治疗起来,自然要花费很多钱,谢女士也不想放弃父亲,只要能治她就给父亲治。
只要治疗,就得花费一大笔治疗费,所以当谢女士得知,她和父亲交给村干部的医保的钱,村干部没有帮忙交,他们就慌了。
如果他们没有医保记录,那么在治疗的过程中,就不能申请医保报销,对于一个普通的家庭来说,这真的是非常大的打击。
可是谢女士觉得很奇怪,明明她和父亲每年都会把钱交给村干部,村干部集中帮忙交医保。
他们每年都交钱,却出现20254年到2025年,谢女士和父亲都没有参保记录。
出现这种情况,谢女士难免怀疑村干部帮村民交医保,存在私吞行为。
如果真是如此,那问题就严重了,她父亲产生的可以报销的医疗费用,该由谁来承担?
如果这笔钱确实是村干部私吞了,导致谢女士和父亲的医保都没有交上,那么出现这种情况,谢女士当然要追究这个村干部的责任。
但是谢女士不能就此认定,是村干部是故意没有帮交医保,把医保的钱给私吞了,她没有实质的证据。
她只好投诉了这件事情,谢女士投诉之后,纪委介入调查,却发现这个村干部并没有私村村民的医保,工作人员给出的回复是,这个村干部有可能是漏缴了。
工作人员表示,这个村干部管理的片区比较大,参保的人也比较多,是会有可能出现漏缴的情况。
在这件事情发生之后,这个村干部也替谢先生的父亲交了15,000元的费用。
这个村干部管理的村民比较多,出现漏缴的情况只是个例,那么这有可能就是露缴了。
但是如果参保的人,有好几个都漏缴了,或者达到了10%,那可能就不是漏缴那么简单了,这就有可能是私吞。
如果钱是被村干部私吞了,村干部的行为就构成职务侵占罪。
《刑法》第271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务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
这个村干部到底有没有私吞,则要看他漏缴的人数,到底是个例,还是有一定数量,如果是有一定数量就是私吞。
就算这个村干部不是私吞,是漏缴了,他也是有过错的,他要承担过错责任。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的,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以这个村干部,替谢女士的父亲交15,000元的费用,这是很合理的要求。
那么你对这件事有何看法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