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男子想赚大钱,听信了群友的建议,卖成人用品的延时产品,进货价68元一支,建议他卖168元,净赚100元,一天卖十支,就是1000元,远比他有五险一金、每天只有两三百的工作轻松,收入高。结果一支都没卖出去,还亏了1000元的加群钱,1888元的师傅钱,1360元的进货钱,还搞得和老婆吵架闹矛盾。现在醒悟了,摘下口罩劝大家:别人如果可以挣钱的,哪里还来找你哦!别天真了。
王先生原本是一名骑手,日常会在各类社群里发推广电池,每天稳定能挣两三百块,收入踏实又安稳。
后来,他在群里认识了一个专门售卖社群资源的人。
对方声称:只要拉人进群、手里群资源越多,收益就越高,轻松赚钱。
两人结识熟悉之后,对方开始主动给王先生“带路子”。
他告诉王先生,单纯做骑手推广赚得太少,太累、不长久,还特意给王先生介绍了一个高利润副业项目,说远比骑手工作赚钱。
为博取信任,对方先主动寄来了成人延时用品样品。
王先生试用后觉得效果尚可,当即心动。
对方给他算得清清楚楚:进货价一瓶只要68元,对外售价168元,一单纯赚100元,利润极高。
紧接着,对方开始层层收费:
第一、需要缴纳1000元进群资源费,号称海量精准推广群全部免费给他用;
第二、再交1888元指导服务费,全程带他做生意,不懂随时咨询;
第三、王先生又自费1360元进货囤货。
王先生当时满心欣喜、期待。
他笃定自己抓住了翻身赚钱的好机会,满心憧憬着高额回报,彻底动了心。
为了做这个所谓的“暴利业务”,他直接辞掉了原本带五险一金的稳定工作,全身心投入,前后一共投入五千多元。
可现实狠狠打了他一巴掌。
货拿回来之后,一盒都卖不出去。
直到这时,王先生才慢慢冷静下来,彻底醒悟:这根本就是一场精心设计的骗局!
他幡然想通一个最浅显的道理:如果这个项目真的一单稳赚100、利润这么暴利,对方自己偷偷闷声发财就够了,凭什么费力带陌生人赚钱?
所谓“人多力量大、薄利多销、规模赚钱”,全部都是忽悠人的借口。
在家人的反复分析、点醒之下,王先生彻底看清骗局套路。
从最开始满心欢喜、期待,到货砸手里无人问津的沮丧,再到彻底醒悟后的崩溃与绝望,王先生追悔莫及。
不仅被骗五千多积蓄,还弄丢了稳定五险一金的正式工作,因为盲目投资被骗,和妻子频繁争吵,家庭矛盾彻底爆发。
最后王先生真心反思、血泪告诫所有人:千万不要轻信网上任何“高利润、躺赚、带你暴富”的陌生项目!
天上不会掉馅饼,所有主动带你赚钱的陌生人,最终目的都是赚你的钱!
同时他也摘掉口罩,喊话行骗者:不要再用这种套路欺骗普通人、收割普通人的血汗钱,害人终害己!
那么,这是诈骗吗?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成立诈骗罪,要求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致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物 。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这里就出现了刑事和民事民的边界。
对方提供了样品、交付了货物,也给到所谓社群资源与所谓指导服务。
从外在形式上看,存在交易的外壳。
刑事诈骗要求自始就没有履约的打算,一切只是骗取钱财的幌子;
而民事欺诈,是借着交易的外壳,夸大收益、隐瞒风险,引诱你入局。
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藏于人的内心,我们只能通过客观行为去推定。
即便我们情理上确信对方是设下圈套,如果没有足够证据证实对方自始至终就无意履行承诺,刑事的大门就未必能够打开,被害人只能走民事撤销合同,主张退款维权的路径。
这个案件最令人叹息的地方在哪里?
不是骗子的手段多么高明,而是利用普通人想要改变处境的欲望。
有一个很简单的逻辑,如果这个生意真的可以稳赚暴利,对方为什么要把发财的机会拱手相让给一个陌生人?
欲望本身没有错,但欲望如果失去了理性的约束,就会成为套在自己脖子上的枷锁。
王先生从满心期待,到货物砸在手上的沮丧,再到醒悟之后的绝望,就是欲望幻灭之后真实的代价。
不要把对财富的期许,寄托于陌生人的施舍。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素材来源于1818黄金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