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萧山,女子刚买了新车,停在自己花钱租的车位上。第二天车轮就让别人上了锁,她没注意直接一踩油门,轮毂直接干废了。保安说这个车位一直都是领导专停的,锁车是给个教训!女子超级无语,自己刚买的车位怎么就成为领导专用的了?
洪女士家住杭州萧山,今年6月30日刚提了新车。为了上下班方便,她在小区地下车库租下了一个靠近电梯的车位,租金4300多元,租期从2026年7月1日到2027年6月30日,车辆信息也按照流程录入了物业系统。
这个车位虽然租金不算便宜,但位置确实方便。洪女士第一次把车停进去时,手续齐全,车牌也已经登记,她根本没想到会出问题。
第二天凌晨5点多,洪女士接到一个挪车电话,当时正在睡觉,没有接到。早上6点半,她看到手机里有语音留言,对方称她占用了别人的车位,让她尽快挪车。
车位是自己租的,钱也交了,怎么突然成了占用别人的位置?洪女士顾不上多想,赶紧下楼查看。
她坐进驾驶室后,没看到副驾驶车窗上的告知书,也没有发现左前轮被锁住。启动车辆后,她踩下油门,车子却像压住了什么东西,开起来十分吃力。
轮胎转了几圈,车底传来断裂声。洪女士下车一看,才发现左前轮挂着一把黄色大铁锁,车轮被牢牢卡住,副驾驶玻璃上还贴着一张车辆违规停放告知书。
问题来了,物业凭什么锁车?如果确实存在停车纠纷,为什么不先核实车牌和租赁信息,而是直接用大铁锁处理?
洪女士随后找到物业讨说法,得到的解释更让她窝火。物业方面称,这个车位过去一直是领导专门使用的,保安看到有人停进去,就把车锁了,算是给车主一个教训。
可洪女士马上联系了车位出租方。对方明确表示,这个位置从来没有租给过其他人,也不存在什么物业领导专用车位。
一个说是领导车位,一个说从未租给领导,这个所谓的专用车位到底是谁划出来的?物业有没有权利把别人的车位长期当成内部专属位置?
事情继续追问后,物业又换了说法。对方解释,锁车的是一名新来的保安,对系统不熟悉,没有查到洪女士的车牌信息,所以才误把车辆锁住。目前,这名保安已经被解雇。
但这个解释并没有让洪女士接受。一个刚来的保安,为什么知道这个位置不能停,却不知道先核对车牌?凌晨两点巡逻发现车位被占后,他把情况发到工作群,群里没有得到明确回复,随后就直接锁车,这种管理流程是谁允许的?
更关键的是,物业凌晨两点就锁了车,到了5点多才打电话通知,电话没有接通后也没有继续有效提醒。告知书贴在副驾驶一侧,而驾驶位旁边紧挨着另一辆车,洪女士从驾驶位上根本看不见纸条,也不可能提前知道车轮已经被锁。
如果物业当时把锁车情况放在驾驶位明显位置,或者安排人员现场等候,车辆损坏或许可以避免。现在车主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启动车辆,物业的处置方式与车辆损失之间,已经形成了清晰联系。
车送到4S店后,维修人员确认左前轮毂受损严重,建议直接更换,报价13835元。新车落地才几天,轮毂就被大铁锁撞坏,洪女士要求物业承担赔偿。
物业却只愿意负责维修,不愿按照更换费用赔偿。轮毂损坏和普通车漆刮伤不同,是否更换关系到车辆行驶安全,车主不接受简单修补,也有现实原因。
洪女士认为,物业不能一边违规锁车,一边把责任推给新保安,更不能只用解雇一个人来结束这件事。真正需要解释的,是所谓领导专用车位从何而来,物业内部是否长期默许甚至安排人员占用。
记者联系物业服务中心时,物业经理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让记者留下问题和联系方式,但之后一直没有作出进一步回应。
从法律角度看,洪女士已经签订车位租赁合同,支付租金,车辆也完成登记,她在车位内停车并不属于违规占用。物业作为服务管理方,不是执法部门,不能因为内部认定某个位置属于领导,就绕过核实程序直接限制车主使用车辆。
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并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物业是否需要赔偿,关键要看锁车行为、告知不到位和车辆受损之间的关系,而目前这些环节都已经被洪女士保存了证据。
双方目前仍在交涉,洪女士表示,如果物业不能妥善处理,她会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信息来源:红星新闻 2026-07-31 13:06 评论丨停自租车位被锁,业主合法权益怎能输给物业 “领导特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