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安徽宿州,一50多岁女子投奔亲戚,亲戚好酒好菜招呼着,还给女子安排了80一晚的酒店。谁知女子退房走了,酒店却找上亲戚家门,要求亲戚给赔偿。亲戚这才知道,原来女子把房间里的牙刷、毛巾、拖鞋甚至热水壶打包带走了。亲戚感到很无语,愿意赔偿损失,不过要求酒店别对外声张,不然亲戚就没法走动了。
一50多岁大妈投奔外地亲戚,虽然平时不怎么见面,可打断骨头连着筋,那一份亲情是怎么也割舍不掉的。
亲戚也表现出足够的诚意,带着大妈逛了当地的美景,吃了当地的美食。逛了一整天,为了能给远道而来的大妈一个舒适的休息环境,亲戚还特意花了80块钱,给大妈找了一个酒店。
可能看到这里,又有好多人不理解了,大妈大老远好不容易来一趟,怎么能让大妈在外面住呢?在家住不就行了?
其实亲戚的这个做法,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亲戚虽然是亲戚,不过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生活方式,这也就导致住在家里的时候,会有很多方面的顾及。
在酒店休息就不一样了,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生活习惯。
大妈也很感动,亲也探了,吃也吃了,总不能一直耽误亲戚的生活,大妈表示,在这里住一晚就回去了。
谁知等到了第二天,大妈已经坐上了回家的列车,可亲戚却接到了酒店的电话,说是大妈办事不地道,好好的一个房间,就剩下一台电视机了。
亲戚听完也懵了,酒店这才解释说,等大妈退房之后,保洁到房间里打扫卫生。刚一进门就感觉空荡荡的,果然就发现,酒店里的毛巾、拖鞋、床单、甚至是热水壶都没了。
要不是电视机太大,估计电视机也得被搬走。
酒店还表示,他们本来就是小酒店,条件虽然差一点,不过胜在便宜,80左右就能住一晚,平时的顾客基本都是过往的大车司机。
酒店里的牙刷牙膏这类消耗品,默认为是顾客的,使用不完可以带走。可那些可以循环使用的毛巾、热水壶,可都是酒店的固定资产!
亲戚听完也感觉脸红,毕竟是他帮忙开的房,人家酒店找到自己也没啥毛病。
大家都是亲戚,总不能因为这件事闹的没了来往。亲戚同意赔偿酒店的损失,不过要求酒店不能再去找亲戚了。
其实这事说起来,还是一个“贪”字惹的祸。可能在大妈的认知当中,有便宜不占那就是王八蛋。
酒店房间里的牙刷、牙膏、毛巾这类的生活用品,质量可是比家里的好多了,谁用不是用呢?反正行李箱里空间很大,带走就是了。
殊不知,大妈的这个举动,差点就酿成大祸!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千万不要以为,一个毛巾才值多少钱,一块肥皂才几个钱,认定为盗窃,并非是看的物品价值,秘密带走酒店财物,就属于盗窃行为,金额不够刑事标准,依然可以治安处罚。
老话说,贪小便宜吃大亏,案例中的大妈看起来没啥经济损失,可这名声可算是传出去了,一块毛巾能值多少钱?闹到这个地步,值吗?
对此你怎么认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