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健委的态度太暧昧了!丈夫与第三者伪造结婚证做试管婴儿,妻子申请销毁胚胎遭拒。
上海市卫健委的答复是,医院按规定查验了两人提供的身份证和结婚证,没有证据表明,中山医院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那么问题来了,首先,朱女士和丈夫现在还没有离婚,哪怕是丈夫已经提出离婚诉讼了,两人的婚姻关系依然是存在的。
那就证明,朱女士的丈夫和第三者提供的结婚证是假的是伪造的,医院的规定是必须提供结婚证的。
既然有这条规定,那就是为了保护合法婚姻,那就有责任有义务查证结婚证的真假,如果只是看一眼走过场的话,这条规定就等同于虚设。
现在问题来了,朱女士的丈夫和第三者伪造结婚证欺骗了医院,医院为丈夫和第三者做了胚胎培育,严重损害了朱女士的权益。
朱女士提出要求销毁这是合理合法的要求,在这件事情上,医院本来就有过错,本来就应该按照要求销毁胚胎。
可是最终的结果还是封存胚胎,到时候等朱女士和丈夫离婚了,丈夫再和第三者领取结婚证,然后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去医院做了。
很多人都有这样一个疑惑,出轨破坏了家庭和谐,破坏了正常的婚姻,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为什么出轨不入刑?因为出轨的都不是普通人。
还有一条也是耐人寻味,非婚生的私生子女为什么也同样享有继承权?原因也很简单,普通人活着都已经很艰难了,哪有什么非婚生的私生子呢?
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既得利益者沉默不言,受害者歇斯底里。
上海卫健委在这件事情的态度很暧昧,没有证据表明中山医院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那么问题来了,假证件难道医院不用核验吗?
退1万步来说,现如今,朱女士已经亮出了自己的结婚证,证明和丈夫还在婚姻存续期间,那丈夫提供假结婚证,那就是板上钉钉的事实。
那医院为什么还要封存胚胎呢?上海卫健委为什么态度还这么暧昧呢?如果开了这个先例,那我们这个社会所谓的一夫一妻制的规定就形同虚设了。
要不要那一纸婚书还有什么意义呢?他们可以生孩子,他们生的孩子还可以继承遗产,那么,婚姻法还有什么意义呢?还是说婚姻法本来就是为普通人量身打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