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小区里发生火灾,一家三口中的丈夫顺利出逃,剩42岁的妻子带着3岁女儿被困在四楼窗台,她拼尽全力护住孩子,可还是没撑住,最终母女俩都掉了下去,女子重伤进了ICU,3岁的女儿却永远离开了,家人怕她承受不住,迟迟不敢把这个消息告诉她。
对于这位42岁的母亲来说,7月27号,真是她这辈子最绝望的一天。
短短几分钟,一场大火,让她和3岁的女儿彻底阴阳相隔,这份痛苦,足以压垮一个人。
事发当天家里突发火灾,慌乱之中,孩子父亲侥幸逃了出去,可浓烟瞬间灌满全屋,她根本来不及带着年幼的女儿脱身,母子俩被困在了四楼窗台。
当妈的心里肯定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拼了命也要护住孩子。
于是她死死抓着窗户护栏,用身体抵着墙面,双腿紧紧夹住怀里3岁的女儿,把所有防护都给了孩子,只想着坚持住,等消防员来救她们。
浓烟熏得她睁不开眼、喘不上气,身体早已绷到极限,全程靠着一股护娃的执念硬撑。
很快消防员赶到现场,对着着火的房间喷水降温。可火场环境太复杂,高温和浓烟持续侵袭,长时间悬空僵持,让她的体力彻底透支。
就在她试图挪动身体、调整姿势的瞬间,手脚一滑,她不幸从高楼坠落,孩子也掉了下来。
如今她重伤住进ICU,可年幼的女儿却抢救无效离世了。
家人怕她撑不住,至今都不敢告诉她,她拼尽全力护住的孩子,已经永远离开了她。
现在网络上的质疑声很大,很多人都在问:为什么不铺气垫?云梯车怎么没来?消防员一上来就用水枪喷水,会不会让母女失手坠落?各种猜测层出不穷。
后续消防也作出了解释,窗台下方有变电箱、绿化带,空间狭小,根本达不到气垫、云梯的铺设条件。
喷水不是乱操作,室内高温浓烟才是致命威胁,降温排烟,是为了防止两个人被浓烟呛晕,尽可能争取救援时间。
可惜母女坠落时撞到三楼挑檐,路线偏移,居民临时拉起的被褥没能接住。
抛开所有救援争议,最让人心疼的还是这位母亲。她没有做错任何事,最后却要承受丧女之痛,一辈子活在遗憾和自责里。
《消防法》第45条规定:消防救援机构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应当优先保障遇险人员的生命安全。火灾现场总指挥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可以决定多项救援处置措施。
救人是火场救援第一目标,但现场救援方案要结合实地条件灵活判断,没有万能的救援办法。
这次的事故里,消防员到场后喷水降温、上楼搜救、组织群众铺设缓冲物,都是合规处置。
受场地限制,没办法架设云梯、铺设气垫,不是消极施救,不能仅凭一段视频,用事后视角苛求救援。
只有消防员存在明显违规、重大操作失误,才需要承担责任,不能单纯以悲剧结果倒推救援存在过错。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新街派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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