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我故意抬杠,但是一个正确的观点并不需要用伪科学论据或者个人偏见来辩护。
一、事实层面:几乎每句都是错的只有人类的幼崽会大声啼哭——明显错误。
随便举:小狗呜咽尖叫、小猫叫得能吵一整栋楼、小猪被压到时的尖叫能超过100分贝、幼年灵长类被母亲丢下时会持续尖叫(分离叫声是灵长类学的经典研究对象)。最典型的是雏鸟的乞食叫声,吵到什么程度?行为生态学里有一整个研究方向叫“乞食的代价”,专门研究这种叫声怎样把捕食者引来。也就是说,他说的“发出声音会被天敌盯上,所以幼崽必须安静”这件事往往不成立,科学界的研究恰恰是在解释为什么幼崽明知危险还是要叫。
确实有些物种的幼崽是安静的(比如“藏匿型”有蹄类的幼崽被母亲藏在草丛里时一动不动),但那是特定生态策略,不是普遍规律,更不是人类独有的反例。
作为顶级捕食者的特权——把因果顺序搞反了。
人类在演化史的绝大部分时间里根本不是顶级捕食者,是被豹子、鬣狗、猛禽捕食的对象(著名的汤恩幼儿头骨就有被猛雕抓捕的痕迹)。婴儿啼哭这套机制是在人类还很弱势的时候就已经存在的。
更靠谱的解释是:人类婴儿因为直立行走+大脑袋,是“生理性早产”,极度无助,连抓住母亲毛发的能力都没有(其他猿类的幼崽能自己挂在母亲身上,所以不用叫,直接扒着就行)。人类婴儿失去了这个能力,只能靠声音这种远程信号来维持和照护者的联系。再加上人类是合作繁育物种,群体提供保护,才使得高强度啼哭的收益超过了风险。
所以:不是“因为我们强所以能吵”,而是“因为我们的幼崽太弱所以只能吵”。
二、逻辑层面:典型的自然主义谬误
就算庄先生的生物学论据全对,也推不出结论。“婴儿啼哭是演化而来的自然行为”和“你无权要求安静”之间没有逻辑桥梁。人类在公共场所打哈欠、放屁、憋不住了随地大小便也都是自然的,我们照样发展出一整套社会规范去约束它。从“是什么”推不出“该怎样”。
而且“自降文明,把自己当猿猴”这个说法特别有意思——他前面刚论证完“啼哭是文明人的特权”,后面又用“猿猴”来骂人,等于默认了“更接近动物=更低等”这套他自己刚推翻的框架。
三、结论层面:我同意原则性的一半
必须强烈同意的部分:婴儿的哭是不可控的生理行为,不是父母没管好,更不是父母故意放纵。周围的人指责一个已经手忙脚乱的母亲,既无效又残忍。绝大多数带娃出行的父母比周围任何人都更希望孩子停下来。所以这个共情毫无疑问是对的,而且现实里确实有大量把火气撒在带娃家长(尤其是妈妈)身上的行为,需要被批评。
但恕我不能同意的部分:
要么帮忙要么闭嘴,这种二选一太绝对了。旁边乘客确实被打扰了,每个人扪心自问,这种不适感是真实的、也是正当的——就像婴儿啼哭是生理行为,人对噪音的不适感也不是理性可以消除的(只能压抑)。
当然,承认别人的不适 ≠ 认同有权对婴儿发难。
庄先生说“婴儿父母没必要对你这种人让步”——这句话把一个需要相互体谅的公共空间问题,变成了立场站队。发现没,这种思维跟他要批评的那种态度其实是同构的。我很不喜欢很多国人的这种看问题的偏执风格、二极管思维。
我的观点,以及我会怎么做
根本不需要搬什么演化、生物学。一句话就够了:婴儿啼哭不受控制,家长已经在尽力,冲他们发火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第一,忍一忍是成年人对“无行为能力者”的基本体面。第二,剩下的交给制度:比如,高铁设置静音车厢、亲子车厢,给有需要的乘客提供降噪耳塞....,讨论这些制度设计,恐怕比争论“谁更文明”有意义得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