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高考,弟弟唐向西自称考上湘潭大学,哥哥唐向东高考落榜。此后,弟弟唐向西单方面指控哥哥唐向东冒用自己的录取通知书、顶替自己的身份就读湘潭大学。
该核心顶替事实双方各执一词、争议极大,唐向东始终全盘否认冒名顶替的说法,截至目前,暂无任何司法终审生效判决、权威定论证实顶替事实属实,该案入学争议始终保留事实悬念。
2018年,湘潭大学作出撤销唐向东本科学历的决定,其后续取得的硕士、博士学位也随之被对应授予单位撤销,北京市公安部门据此注销了唐向东的北京户口,使其彻底丧失北京购房资格,这也直接导致此前胜诉的房产过户诉求彻底失去履行基础。
2025年8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行政判决,仅从行政程序与证据维度裁判:以主要证据不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为由,撤销了湘潭大学2018年撤销唐向东学历的决定及相关一、二审行政判决,责令学校重新作出行政处理。
房产官司一审败诉后,唐向西未选择正常上诉,而是在2017年末向湘潭大学寄出举报信,实名举报二十余年前唐向东顶替自己入学的旧事,彻底掀开兄弟间的陈年矛盾,学校随即启动学籍核查工作。
在学校核查期间,2018年1月14日,兄弟二人在见证人见证下签订和解协议:案涉房屋估值900万元,扣除剩余未还清贷款约180万元后,房产净值约720万元,双方约定对半分割,由唐向东向唐向西支付360万元补偿款。
签约当日先行转账160万元,剩余200万元出具欠条,约定六个月内结清,逾期按月息千分之一计息。协议签订后,唐向西主动撤回了房产案件的上诉,同时向湘潭大学寄送检讨书,声称此前的顶替举报内容不实,系自己官司败诉后一时冲动的报复行为。
本以为这份和解协议能彻底了结双方纠纷,后续却因唐向东未能按期支付剩余200万元欠款,矛盾再度激化。唐向西一方面向法院起诉追讨欠款,另一方面推翻此前检讨书的说辞,再次坚决向湘潭大学举报唐向东冒名顶替入学一事,态度远比第一次强硬。
案件后续转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结合唐向西两次前后矛盾的举报行为、一举报一撤回的检讨书、撤诉及反复举报的完整时间线,依法认定:案涉房产和解协议与欠条,是唐向西利用学历举报事宜施压、趁唐向东陷入被动困境之际,迫使对方妥协的产物,属于法律意义上的乘人之危。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涉案协议及欠条,判令唐向西返还已收取的160万元补偿款。 唐向西不服二审判决,向法院申请再审,2019年12月再审申请被依法驳回。至此,双方围绕借名买房、和解协议的全部民事纠纷彻底尘埃落定,司法判决已终局生效、定案结案。
但兄弟二人围绕学历撤销、北京户籍注销的系列行政诉讼,横跨湖南、北京两地,从早年持续至2025年仍在反复拉锯,多项行政争议案件尚未审结,双方的矛盾彻底无法调和,始终没能彻底翻篇。
来源:红星新闻 2026 年 7 月 29 日深度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