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了个大谱!”陕西西乡县,6旬男子在家不顾自己儿媳的意愿,与自己儿媳发生了关系。随后,儿媳跑回娘家告状并和自己父亲一起报警,虽然男子坚称与儿媳之间是自愿发生关系,但因经鉴定儿媳智力存在缺陷等等,男子最终还是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男子表示不服,认为自己无罪,如今在上诉失败后,又申请了再审。男子儿子也为男子喊冤,称男子当时喝醉酒了,什么也不知道。
据悉,2019年,王某某的儿子与儿媳结婚。随后,王某某让儿子与儿媳与自己住在一起,一起生活。
没过多久,王某某的儿媳便给王某某生了2个大胖孙女。
转眼几年过去了,在外人眼里王某某一家一直其乐融融的。
谁料,2023年8月4日早上,王某某的儿媳突然就负气回了娘家,当天更是和自己父亲前往派出所报警,声称当天一早在晾衣服时,被王某某喊进卧室,而后王某某又在自己不情愿的情况,拉扯、威胁自己,并与自己发生了关系。
一个是公公,一个是儿媳,谁听了都觉得离谱。
不过,虽然如此,警方还是按照规定受理了王某某儿媳的报警,并在第一时间将王某某儿媳的内裤送检。
因在王某某儿媳的内裤上检出王某某的DNA,警方当天将王某某抓获。
王某某被抓后并不否认与儿媳发生了关系,不过始终坚称是与儿媳自愿发生关系。
不过,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早在2022年,王某某就曾报警,称儿媳遭人强奸,当时还配合警方对儿媳进行了相关智力鉴定,确认儿媳存在智力障碍。
警方随后又对王某某儿媳的智力组织了多次鉴定,多家鉴定机构均认定王某某儿媳患有精神发育迟滞。部分鉴定机构认为案发时,王某某的儿媳“性自我防卫能力削弱” 或 “无性自我防卫能力”。
强奸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令人不敢反抗、不知反抗、不能反抗的强制手段,违背妇女意愿,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出于对智力存在缺陷的妇女的保护,法律还明确规定,只要明知被害妇女存在智力障碍、性防卫能力缺失或减弱,仍与其发生关系的,不管采取何种手段,被害妇女又是否自愿,都构成本罪。
也正是因此,虽然王某某坚称与儿媳系自愿发生关系,但是因明知儿媳存在智力障碍,最终还是被警方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而后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
不过,一审判决后,王某某依旧坚称与儿媳系自愿发生关系,坚持认为自己无罪,并提起上诉。
上诉过程中,王某某还提出儿媳之所以报警是被亲家公教唆等等意见。
不过,二审法院并没有采纳,最终驳回了王某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然而,二审判决后,王某某依旧没有认罪认罚,如今又申请了再审,希望再审法院改判自己无罪。
王某某的儿子接受采访时,也表示自己始终不认为父亲强奸了自己媳妇,还称当时自己父亲喝多了,什么也不知道!
《刑法》第18条第4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可见,王某儿子的说法也是站不住脚的!
最后,王某某的案件令人唏嘘!
且不说,王某某很难被改判无罪,而就算万一被改判无罪了,王某某作为公公与自己的儿媳发生关系,也严重突破了社会公序良俗的底线!逃不了舆论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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