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胆包天!”湖南长沙,现役军人回到家,撞见妻子和别的男人正在发生关系,人当场按住。这一查才知道,妻子嫁给他之后,长期和这个男人在酒店、出租屋、甚至自己买的婚房里乱搞。那个男的最终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这事发生在长沙芙蓉区。李某(当时已婚)和王某某认识了,两人很快发展成情人关系。到了2024年1月,王某某和现役军人张某在老家订了婚。
同年5月,两人在长沙芙蓉区领了证。按理说结了婚就该收心过日子,可王某某没有断掉跟李某的联系。
李某也知道王某某嫁的是现役军人,照样跟她保持关系。酒店开过房,王某某租的房子去过,连张某花钱买的婚房也成了他们约会的地方。
2025年5月,张某休假回家,推开门就看到两人正在自己床上发生关系。直接报了警,李某当场被带走。同一个月,张某和王某某办了离婚手续。
案子到了芙蓉区法院。法院审理后认定,李某明知道对方是现役军人的老婆还跟她同居,构成破坏军婚罪。判了一年。
李某不服,上诉到长沙中院。中院审完说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也没问题,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
有人可能会问:这不就是婚外情吗,怎么一个坐牢一个没事?道理其实不复杂。《刑法》第259条写得明明白白,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还跟她同居或者结婚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王某某作为军嫂,道德上有问题,法律上一般按民事处理,比如离婚的时候张某可以要求赔偿。但李某不一样,他明明知道对方是军嫂还硬往上凑,这就踩了刑事犯罪的红线。法律保护军婚,不是说着玩的。
有人觉得这判得重了。但你想,军人常年在外服役,有的在高原、有的在海岛、有的在边疆,一年到头回不了几次家。他们在前方守国门,后方老婆跟人跑了,换成谁心里能踏实?
军婚稳不稳,直接关系到军心稳不稳,军心稳不稳又关系到国家安全。这不是讲感情的事,是讲制度的事。法律给军婚特殊保护,背后是整个国家的国防利益。
再说句实在的——别拿军婚当儿戏。插足军婚就是犯罪,没商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