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女子与男友发生关系时,见男友拿出手机拍了些照片和视频,也没多想、制止男友。怎料,两人后期因性格不合分手,时隔许久,前男友突然再次出现。
起初男子索要恋爱期间的花销,女子为避免持续纠缠选择转账。可对方并未就此罢休,随后拿出留存的照片与视频进行威胁,声称如果不继续给钱,就将私密资料发给她的亲友。
心怀顾虑的女子先后多次转账,累计两万四千余元,还要求对方写下不再骚扰的保证书,可这份承诺并没有约束力,男子依旧不断上门索要钱财。
多次退让之后,女子意识到单纯妥协无法解决问题,开始整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威胁录音等全部证据,前往公安机关报案。法院审理查明,男子以曝光私密影像作为要挟,多次索要财物,构成敲诈勒索罪,最终被判处一年四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续家属主动退赔资金,获得当事人谅解。
不少人存在一个认知误区,认为当初没有制止拍摄,就代表认可对方永久保留、使用影像资料。实际上法律清晰保护公民隐私权,愿意配合拍摄,并不等同于允许他人利用影像进行胁迫、传播,恋爱关系不能成为侵害他人权益的理由。
生活中类似纠纷时有发生,很多受害者第一反应是花钱平息事端,希望尽快摆脱骚扰。但实际情况往往是,妥协只会不断抬高对方的胃口,滋生更多索取。
人与人相处,很难预判一段感情最终走向。即便双方当下感情和睦,也要保有基础的风险意识。一旦遭遇隐私威胁,不必独自承受压力,尽量完整留存各类证据,及时报警寻求法律保护。
法律明确禁止借助私密信息骚扰、胁迫他人,受害者不必因为羞愧选择沉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