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强奸儿媳案”二审维持原判,我认为,这种事情,被告方还申请再审,于情于理于法都有点过分了。不管儿媳妇的智力是否存在发育迟缓的问题,这公公和儿媳妇发生关系,就这么理所当然吗?这不是违背伦理道德的吗?
最重要的是,儿媳妇报警了,法院也认定其“违背妇女意愿”,二审之后还请求撤销原判,改判被告人无罪,令人匪夷所思。但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家里的儿子也认为其父没有强奸自己的媳妇,只是当时其父喝醉了,什么都不知道。这真是其父的好大儿,也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

“公公强奸儿媳案”二审维持原判,我认为,这种事情,被告方还申请再审,于情于理于法都有点过分了。不管儿媳妇的智力是否存在发育迟缓的问题,这公公和儿媳妇发生关系,就这么理所当然吗?这不是违背伦理道德的吗?
最重要的是,儿媳妇报警了,法院也认定其“违背妇女意愿”,二审之后还请求撤销原判,改判被告人无罪,令人匪夷所思。但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家里的儿子也认为其父没有强奸自己的媳妇,只是当时其父喝醉了,什么都不知道。这真是其父的好大儿,也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