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周扒皮还黑!”大连,一名男子的妻子待产无人照顾,男子就想要向公司请假,但说不清妻子具体的生产日期,就被公司驳回申请。无奈之下,男子只好离岗,回家陪护待产的妻子,被企业以无故旷工为由辞退。无奈之下,他只好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汪某某是家建筑公司的员工,日常工作勤恳,一直安稳履职。
事发时,他的妻子已经临近预产期,身体状态不稳定,随时都有可能临产,家里没有其他人贴身照料。
万般无奈下,他只能向公司提出事假申请,希望暂时离岗回家陪护妻子待产。
本来是合情合理的家事诉求,却遭到了公司的刻意刁难。
公司审批人员提出了一个十分苛刻的要求,让汪某某明确说出妻子具体的生产日期,,才愿意审批他的事假。
可但凡有过生育经历的人都清楚,医院给出的预产期只是一个预估时间段,根本没办法敲定具体某天。
汪某某反复解释,坦言自己确实无法确定精准生产日期。
这番实情解释并没有换来公司的理解,企业直接驳回了他的事假申请。
那段时间,汪某某的妻子身体不适频繁出现状况,独自在家风险极高,根本无人照看。
一边是死死卡住制度、不肯通融的公司,一边是待产在即、需要陪护的妻子,汪某某陷入了左右为难的境地。
权衡再三,汪某某只能暂时放下工作岗位,离岗回家专心照料妻子的日常起居,随时应对临产突发情况。
他这份顾及家人的选择,彻底惹怒了公司,企业得知汪某某未到岗工作后,完全无视他的家庭特殊情况,直接认定他属于无故旷工。
随后,公司直接出具书面通知,单方面解除了和汪某某的劳动合同,将其辞退。
好好的一份工作,因为陪护待产妻子被无故丢掉,汪某某心里满是委屈和不甘。
他始终无法认同公司的处理方式,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汪某某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他委托了专业律师整理案件证据,正式向大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涉事企业为违法辞退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庭审过程中,涉事企业依旧坚持自身做法无误。
企业辩称,员工请假必须经过审批流程,未获批擅自离岗就属于旷工,公司依据规章辞退员工,不存在任何过错。
仲裁机构经过细致核查、全面梳理案件细节后,给出了完全相反的判定。
仲裁委认为,预产期存在不确定性是大众熟知的客观常识,不能以此作为驳回员工合理事假的硬性条件。
企业在明知员工面临特殊家事难题的情况下,依旧直接解除劳动关系,该行为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已经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结合案件整体情况以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仲裁委最终作出裁决,涉事企业的辞退行为违法,需向汪某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共计12万元。
这场职场纠纷落幕之后,也让无数打工人心生感慨。
企业制定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日常管理、保障正常运营,而非用来冰冷地约束、苛责普通员工。
一味死板执行制度,无视员工的合理困境,透支员工的归属感和信任感,看似维护了企业秩序,实则暴露了管理的缺失与冷漠。
法律的判决也清晰传递了态度:企业用工自主权不是无限的,不能凌驾于基本人伦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之上。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信息来源:红星新闻2026-07-30《因说不出妻子具体生产日期,男子申请事假陪护被拒,情急之下离岗照料妻子,被企业以旷工为由辞退,仲裁委员会:企业违法,赔偿1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