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海南,女子家祖辈早年种下一棵百年重阳古树,估值超过200万,结果在2010年某天夜里遭人盗挖,好在家人及时报警,警方成功追回了古树,并交给林业局保管,一家人等了好几年,迟迟不见归还,就去问咋回事,被告知树已经枯死了,家里人信以为真,惋惜不已,可女子觉得不对劲,就暗中查证,后来她发现,树根本就没枯死,而是被悄悄转赠给了一书院,女子维权十几年想把树要回来,结局太唏嘘!
符彩轮的祖辈早年曾栽种过一棵百年古树。
这棵百年重阳木,一直长在自家承包地里,代代看管养护,树龄过百年,树干粗壮、品相特别好,市场估价早就超过200万。
谁料就在2010年的一个夜里,一伙盗树贼盯上了这棵古树,偷偷潜入地里挖树,准备连夜运走倒卖。
幸好符彩轮家人及时发现,第一时间报了警。警方介入后,成功拦下被盗的古树,当作涉案赃物依法扣押,之后交给当地林业局暂时看护、假植保存。
当时全家人都松了一口气,觉得树保住了,等案子处理完,就能完完整整拿回自家。
可谁能想到后面发生的事,远远超出了他们的意料,因为相关部门迟迟不把树还给他们。
对于他们来说,家里老一辈种的老树,那真是不只是一棵树,更是几代人的念想,实打实的家产。所以这棵树对一家人特别重要。
符彩轮一家人反反复复跑部门,跑了好几年,主动找林业、公安沟通,只求拿回自家的古树。
但每次去问,工作人员都搪塞推脱,甚至为了让他们死心,骗他们说:这棵古树移栽后没活,已经枯死了。
一家人轻信了这句话,只能默默接受结果,整整被瞒骗了好几年。
直到2016年,不甘心的符彩轮再次多方查证、四处核实,终于扒出了真相。
原来,古树根本没死,还长得好好的!
早在2012年,当地林业局内部私自开会,在没有征得符彩轮家人同意、权属纠纷没解决的情况下,直接把这棵暂扣的百年古树,无偿赠送给了儋州东坡书院移栽展览。
也就是说,自家的私有古树,被盗追回后,不经主人允许,被官方直接送人了。
得知真相后,符彩轮根本无法接受。在她眼里,树是爷爷栽种、家族代代养护的私人财产,是可以继承的家产。
林业局只是临时保管单位,只有看护义务,没有任何私自赠送、处置的权利。
为了讨回公道,她开启了长达十几年的维权、诉讼之路。可最后的判决结果,让人心寒。
法院认为,符彩轮没办法提供完整、书面的权属证明,不足以证实古树归自家所有,直接驳回了诉求,就连后续的再审申请,也同样被驳回。
如今这件事在网上争议特别大。
首先,农村祖辈种树,几十年上百年前,根本没有什么确权证书、书面档案,全靠世代耕种、管护事实归属。
如果只认纸质证明,不认几十年的实际管护,那无数农村老物件、老树的权属,根本说不清楚,这对农民太不公平。
其次,最有争议的一点:有纠纷、有争议的涉案财物,到底能不能被官方私自处置?
按常理,权属没定、纠纷未结,东西必须维持现状,等待调查判决。
林业局只是保管方,不是所有者,私自把暂扣古树转赠,这个操作本身就充满争议。
当然也有不一样的声音,有人说古树属于生态资源,受国家保护,私人不能随意交易移栽。
但保护归保护,也不能直接抹去老百姓祖辈栽种、世代管护的事实。
《行政强制法》第26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行政机关及委托的保管方,均不得擅自转移、处置扣押财物。
警方扣下来的古树,交到林业局手里只是让帮忙好好照看,只保不管、只存不处置。
林业局说到底就是个临时保管员,古树是谁的、归谁所有还没判明白,权属还有纠纷,这种情况下绝对不能私自送人、挪走处置。
所以说林业局私自把争议古树送给景区,明显踩了规矩。
但关键点也很现实:符彩轮拿不出过硬的书面产权证据,证明古树是自家祖传财产。所以最后虽然部门处置流程有问题,但法院没法把树判给她,这也是维权失败的最主要原因。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闪电新闻 2026-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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