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与一男子相恋,恋爱一年后两人便开始同居,至今已同居三年。
两人开始商量结婚事宜。男方父母东拼西凑,好不容易凑够80万,打算买套90平米的房子用于儿子结婚。然而女方却不同意,坚持要买120平米的三居室,还表示婚后要把自己父母接来一起住。
男方父母为了这80万,能借的亲戚朋友都借遍了,实在无力承担大房子的费用。
为此,男方和女方发生了争吵,随后陷入冷战。
男方白天上班,晚上还兼职做游戏主播赚钱,每月挣的钱都交给女方管理。
一天早上,男方给女方发短信说自己心脏不舒服。女方却以为男方是装病,并未理会。
三天后,女方发现男方没出门,进去查看时,男方已没了呼吸。经医生检查,确认男方为猝死。
男方父母要求女方以儿媳妇的身份为儿子披麻戴孝。
女方觉得两人还没领结婚证,不算结婚,这样做会影响自己名誉,便拒绝了。
我认为,从情理上来说,女方应该为男方披麻戴孝,送男子最后一程,也算是给自己这段感情做个了断。
你觉得女方是否应该为男方披麻戴孝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