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深圳市一民警李才坤被判死刑,在面对记者镜头时,他猛得掀起自己的衣服,使写有“喊冤”两字的背心出现在镜头面前。
这两个字很快传遍网络,也把一个沉寂多年的案件重新推到公众面前。很多人一开始关注的是民警身份,后来真正争论的焦点,却落在了一个更棘手的问题上:没有找到尸体,能不能判一个人死刑?
李才坤的这个动作显然不是临时起意。开庭前一周,他已将写有字迹的白背心贴身穿着,那背心似是他无声的注脚,藏于最里层,却又似藏不住内心的种种思绪。为了不被发现,他用省下来的墨汁一点点写字,还特意把笔画写得又粗又大,只等庭审结束后,抓住面对镜头的短暂机会,把自己的诉求直接抛给公众。
视频出现后,舆论迅速升温。一名在职民警竟被判处死刑,且于众人面前高呼冤枉,此等情形,宛如暗夜中的一道强光,格外刺眼,瞬间吸引了大众的目光。随着网友不断追问案情,很多人开始觉得,这起案件似乎没有判决书上看起来那么简单。
事情要从2005年说起。当年,两名从事仿真枪生意的男子突然失踪。家属报警后,警方循两人最后行动轨迹展开调查。调查中,发现他们失联前所拨通的最后一通电话,接收方是彼时于深圳龙岗分局任职的李才坤。
附近监控还拍到,两人当天上了李才坤驾驶的私家车。此后,他们像从城市里凭空消失了一样,再也没有留下新的活动痕迹。没有出行记录,没有消费记录,手机和银行卡也全部停止使用。
警方当时对李才坤进行了询问。他解释道,自己仅在与那两人谈妥生意后便与之分别。至于这两人在分开之后去往何处,他实在是一无所知。因缺乏进一步线索,调查工作一度陷入僵局,进展停滞不前。时光悄然流逝,这一停滞状态竟持续了漫长的四年之久。
转折发生在2009年。警方抓获一名涉嫌参与多起绑架案的男子,对方在审讯中交代,四年前,他曾和李才坤一起绑架过那两名仿真枪商人,并收取了数十万元赎金。
按照他的说法,拿到钱后,李才坤担心两名被害人报警,便将他们杀害。而后,两人的尸首被妥善装入密封袋中。待夜深人静、万籁俱寂之时,借着夜色的掩护,将其用船载着,抛入了茫茫外海。海面茫茫,尸体一旦沉入深处,几乎不可能再被找到。
警方重新传唤李才坤时,他起初仍然拒绝承认。直到同伙把作案时间、行走路线、勒索金额,甚至两名被害人当时穿的衣服都交代出来,他才作出有罪供述。更让办案人员关注的是,他供述中的不少细节,和同伙说法基本吻合。
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李才坤突然彻底翻供。他称此前的有罪供述是遭到刑讯逼供后被迫编造的,自己没有参与绑架和杀人,也只和那两名男子见过一次,谈不上熟悉,更不存在共同作案。
到了法庭上,他依旧坚持无罪。尽管辩护律师提出了罪轻辩护的策略,他却不为所动,坚决不接受这一方案,执意要求律师始终秉持无罪辩护的立场。整个庭审过程中,他始终咬定自己是被冤枉的。
一审法院没有因为尸体缺失就否定案件事实。法院认为,同案人员供述、李才坤此前的有罪供述、两名男子失踪前的行动轨迹,以及相关证人证言,彼此之间能够相互印证,已经形成完整证据链,足以认定绑架并杀人的犯罪事实。
据此,法院以绑架杀人罪判处李才坤死刑,立即执行。
争议也从这里真正爆发。支持改判的人认为,人命关天,尸体始终没有找到,最核心的物证缺失,仅凭口供和间接证据判处死刑,风险实在太大。秉持疑罪从无之准则,若关键环节未能排除合理怀疑,便不应草率将案件导向死刑判决,需审慎权衡,确保司法公正严谨。
另一种声音则认为,李才坤当了十几年基层民警,熟悉办案程序,也知道公众最容易被什么细节打动。预先备好“喊冤”背心,于镜头前择机骤展,此等行径或许并非仅是单纯的情绪宣泄,实则是一场处心积虑、筹谋已久的舆论反击。
重审阶段,李才坤依旧坚称无罪。在此期间,他呈上了若干自认为可佐证自身清白的全新材料,展现出对洗脱罪名的坚定信念。不过,这些材料经过审查后,没有被法院采纳。综合全案证据和案件的客观情况,法院最终改判他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限制减刑。
判决落地后,网络上的争论并没有立即结束。有人把改判理解为法院承认案件存在重大疑点,认为李才坤的喊冤并非毫无根据;也有人认为,这个结果恰好体现了司法对两方面的平衡:证据足以认定犯罪,就不能轻易放过;核心物证缺失,又不能忽视误判死刑的风险。
直到今天,那段掀起衣服、露出“喊冤”二字的视频仍会被反复翻出。它留下的并不只是一个民警的个人辩解,也是一道摆在司法面前的难题:当口供、证人和行动轨迹彼此吻合,却始终缺少尸体这
样的关键物证时,法律该怎样在惩罚犯罪与保护生命之间作出最慎重的选择?
说到底,身份不是定罪的依据,喊冤也不是翻案的证据,真正经得起时间检验的,只有每一项证据都能被反复推敲的判决。判决可以有争议,但生命不能靠猜。
信源:青岛新闻网——深圳原警察设局毙匪判死缓 当庭露写喊冤背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