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搞笑的,一美女发文说,有人叫我不穿衣服裸体去大街上跑一圈,说就给我一百万元。跑吧,若被熟人看见了,好尴尬,太丢人。不跑吧,挣一百万元太难了。她想问一下,究竟跑不跑?
有人说,先把100万元钱,收到了,再去跑,不然有的人耍赖,连100元钱都舍不得给你,那是白漂。现在挣钱太难了,谁要给我100万?我豁出来了,我从东头跑到西头。
在法律和道德允许范围内,为钱适当妥协可以。真有 100 万, 必须跑。谁怕谁啊。
有人调侃,当然跑了,你戴上眼罩,我牵着你的手跑,反正你看不到别人就不觉得脸红了,跑完咱俩各分50万!
有人坚决,切记,钱再多,也不能把尊严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