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迪斯尼注册木兰商标谈传统文化的知识产权!
前些年,有部迪斯尼动画片,木兰。故事取材于中国经典《木兰辞》。挺好看,但内容改的乱七八糟,从替父从军改成证明我自己,把龙改成小宠物。更糟糕的是,迪斯尼把木兰注册了商标,几乎包括一切。后来有家中国公司要以木兰从军开发游戏动画出海,反而要问迪斯尼买商标权。最后做罢。
西方人有三种策略。
一是文化定义权。现在很多人知道图兰朵,有谁还记得这个中国故事的原版?
二,同名改变,例如木兰,功夫熊猫,都在改变中国文化内容定义权。网络上的乱七八糟的烂词,也在偷偷改变我们许多语言习惯。例如同志,小姐,相公,绿茶等等。更重要是公开的文化掠夺。如果有一天西方电影,电视,动画片,拍了三国演义或者其中一段,那么中国再拍或使用,还要向人家交商标,付费么?
三,修改核心价值观,用价值观污名化中国传统文化。有时是语言,有时是影像。
中国传统文化,要保护好!不能像现在这样,任由任何人随意改编,改造,注册,!
因此,我建议,
一,凡是中国传统文化,包括经典纹样,古代传奇,小说,话本,插图(绣像本),明清小说,元杂剧,木偶剧,皮影戏,京剧,地方戏,歌曲,都在保护范围。
二,凡中国二十四史中的故事,人物,中国历史地名,山川河流,标志性动植物(牡丹,梅花,竹,松熊猫,龙,凤),吉祥图案,经典对联。
三,中国古典重要建筑,长城,四大名楼,藏书楼,书院。
五,二十四节气名称,历法书名,古代重要发明(蔡侯纸,地动仪,量天尺等)重要科技书名,(齐民要术,本草纲目,水经注,九章算术)
六,中国近现代公有制条件下的重要的,公有的知识产权,商标。
例如上影厂的动画片,红色经典长征组歌,等。集体创作,原单位已消失,产权人不明确的,或者我们过去习惯于定义为党,组织的。例如地雷战,地道战,现代京剧,红旗,东方红等。
七,出土文物,例如三星堆的青铜器,中山国出土的中山篆书,历代文字,甲骨文,历代经典法帖。(汉字,这个怎么保护,有点难。)
像美国公司取名甲骨文,就是犯法!
七,以上所列,所相关命名权,故事架构,图案,皆归中国中央政府知识产权局代为行权。
凡用此类的中国人,应该由知识产权同意改编。外国基本不允许。(例如韩,日搞了不少三国版的游戏动漫)
细节要完善,便利民间使用,促进传统文化发展。
禁止排它性注册。
与世界各国讨论一下经典故事传统文化保护的问题。例如阿凡提的故事,中国拍过动画,也出版过故事集。但这是个广泛在中亚地区流传码故事集。中国要保护阿凡提,别国可能不同意啊。商量商量还有合作保护的办法的!
不能哪天中国人要拍大禹治水,女娲补天,发现又让老外注册了!
中国经典,浩如烟海,自己注册,哪里有来得及,总有漏下的。
不如打包,归中央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