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政治经济上。他们有政治地位,“权高位重”。可能公车私用、高消费超标。在贷款和税收等方面享受特殊政策。
二在生活保障上。他们享有特权,能够买到特供稀缺商品物资。像原苏联高层那样,按级别享受特供、住别墅、配专车、发津贴等。
三在教育医疗上。他们的子女能上重点名校、享有较好的教育资源。生病住院有专门病房和专家优先诊治,占用公共资源。
四在就业保障上。他们凭借特殊身份或权力,将子女安排在国企、央企等单位部门就业和工作,有常人难以得到、稳定较高的工资性收入和优厚福利待遇。这些特权阶层子女,被社会上称之为:“官二代”、“富二代”。
上述这些特权阶级普遍脱离制度和规则约束,利用其特殊身份、权力和地位,优先占有远超普通人的资源。不断挤压普通群体的生存发展空间,逐步消解公平、扩大阶层鸿沟、拉大穷富差距、造成社会“两极分化”。特权阶级的本质,就是利用权力剥削普通人群利益,成为剥削阶段。
这些特权阶层现象,最终会导致社会不公,引发社会矛盾。对此、国家应构建权力边界和底线,健全监督制度,强化惩戒和约束法规。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持续强化反腐败斗争力度,依法依纪惩治新型腐败和隐形腐败犯罪。坚决铲除特权阶层“最大不公”的滋生土壤,确保红色江山永不变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