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不?一员工每天卡点准时下班,领导看不下去了,直接在155人的工作大群通报批评这名员工,指责她每次都第一个走,缺少奉献精神,要罚款500元,还说再犯就罚1000,没想到,员工直接硬刚:我既然拿8小时薪资那就干8小时的活,没有无偿加班这一说,我直接给你转1000,你敢收吗?
事情的起因就是,这名普通员工一直恪守岗位职责,每天按照公司规定时间准下班。
可在公司领导眼里,员工赶在领导前面走,还卡点下班就是不对。
于是,这位领导直接在155人的公司全员大群公开通报批评了这名员工。
领导说了:你每次都是第一个下班,我都还没走,你就先走一步,严重违反“公司加班规定”。
接着呢,这位领导对员工开出了500元罚款,还放狠话,下次再准时下班,罚款直接翻倍到1000元。
末了,领导指责员工没有奉献精神,要求全体员工引以为戒。
换做一般员工面对领导的公开施压和处罚,大概率会自认倒霉、默默妥协。
但这名员工没有忍气吞声,当场在大群里回怼起来。
她直言,自己拿的就是8小时的薪资,保质保量完成分内工作,干8小时活拿8小时工资,这是最基本的职场本分,没有任何过错。
公司员工迟到一分钟就扣80块,事事讲究规矩,可到了无偿加班,就空谈奉献、道德绑架,未免太双标。
她直接反问领导,不自愿无偿加班,到底违反了哪条劳动法?领导自愿留在公司耗时长,是个人工作选择,没有任何理由强迫全体员工陪同内耗。
她也一针见血指出,这种熬时长根本不是敬业,纯粹就是自我感动的形式主义。公司不想着怎么提高效率、按劳给钱,反倒一门心思压榨员工免费劳动力,实在太离谱。
最后员工更是硬核表态,坚决不会无偿加班,不服处罚也绝不妥协,并主动提出转账1000元,直言不用等下次翻倍,这次直接交罚款,反问领导敢不敢收下?
员工还说了,看不惯自己可以依法开除,开不了就只能接受自己准时下班的工作方式。
现在很多职场管理者可能觉得,领导没下班员工先走,就是员工不懂规矩、不懂职场人情,没有集体意识。
但在我看来,这根本不是不懂人情,是职场畸形内卷太久,大家都被PUA习惯了。
现在很多公司最大的问题就是:不问功劳、只问苦劳,不看结果、只看时长。
好好按时上下班、高效完工的员工,被说成没奉献,天天摸鱼熬时间、装努力的人,反倒被夸敬业。
这种风气,本身就是错的。
奉献是自愿的,不是被罚款逼出来的。加班可以有,但必须自愿、有偿,没有任何一条规定,要求员工必须陪着领导无偿耗时间。
劳动法从来没有规定员工需要无偿加班,所谓的“加班规定”,只是公司单方面压榨员工的霸王条款。
根据《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加班不能强制。想要员工加班,必须双方商量好,还要支付加班费。
这家公司把准点下班当成过错,私自罚款,要求员工无偿留下来陪领导耗时间,完全不合法规。
员工完成8小时工作,按时离岗是合法权利。公司自己定下的所谓“加班规定”没有法律效力。随意罚款更是违规。
打工人没有义务进行无报酬的形式主义加班。遇到这种不合理处罚,劳动者可以收集证据,向劳动部门投诉维权。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闽南网 2026-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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